結婚后房產證上加名字離婚怎么判
房屋權利的取得以登記為準。即便是婚前個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產證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視為夫妻對婚前財產的歸屬重新進行了約定,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于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購房且沒有共同還貸部分,那么離婚時,如果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產就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歸產權方所有,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產就屬于雙方共同財產的可能性比較大,首先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后房產證加名字離婚后怎么分割
一、婚后房產證加名字離婚后怎么分割
1、婚后房產證加名字離婚后房產分割需要根據不同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對于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歸個人所有,但是雙方有約定的除外;
(2)對于雙方的共同財產,在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1、想離婚的一方寫好起訴狀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 符合受理條件的法院會受理立案。法院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受理;
3、受理后法院向被告送達起訴狀,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4、法院安排庭前調解;
5、調解成功不開庭審理,調解失敗法院安排開庭;
6、法院審理后作出判決。
婚后房產證加名字離婚后怎么分割
婚后房產證加名字離婚后怎么分割婚后房產證加名字離婚后夫妻兩人可以就各自的分得份額進行協商和約定,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當初購買房產的出資份額進行分割。房產證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說明此房產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兩人可以就各自的分得份額進行協商和約定,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當初購買房產的出資份額進行分割。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成的,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決。法院在判決時會照顧女方和子女的權益,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法律規定的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離婚后房產證如何過戶
離婚后房產證過戶方法:
1、離婚判決書,需中級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如初級人民法院判決的需提供民事調解書或生效書或離婚協議書,需經區級以上公證處公證,沒有公證的需夫妻雙方親自到現場辦理析產登記或離婚證,背后需注明財產分配情況;
2、房地產證,如有共有證的,需帶備;
3、申請人的身份證件;
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
5、委托書。
婚后房產加名字離婚怎么分割?
一、婚后房產加名字 離婚 怎么分割? 新 婚姻法 婚后 房產證上加名字 有用。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于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 如果是婚前 購房 但存在共同還貸,但 房產證 只有一方名字時,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相關規定,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果房產證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產就屬于雙方 共同財產 ,協議分割,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分割。 既然雙方已經取得婚姻關系,且該房產為雙方共同共有,那么離婚時就應該嚴格按照每人一半的份額來分割。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二、 離婚房產分割 原則有哪些? 1、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登記在雙方名下 這種情況下的按揭房屬于 夫妻共同財產 ,按夫妻共同 財產分割 。 2、雙方都有出資、登記在一方名下 還有一種情形需要注意,即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 證據 證明婚前購房時其也共同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仍為產證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剩余未歸還的 債務 ,為其 個人債務 ,但于首付款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于配偶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綜上所述,現在一些夫妻會在婚后 買房 后在房產證上加名字,來增強共同財產的效力。其實如果是婚后購買,即使不加名字也算共同財產,雙方一旦離婚這個房子是要均分的,按照一人一半的份額分割。當然,婚后由一方全資購買,這個時候再分割的時候就不能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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