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怎么起訴父母
孩子怎么起訴父母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起訴。
起訴流程:
1、準備好起訴狀,起訴狀包括原告、被告的身份信息被告的身份信息以及訴求;
2、將起訴狀遞交到被告所在地法院;
3、法院受理后,同時需要繳納訴訟費用;
4、法院會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開庭通知書等;
5、等待開庭審理即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孩子怎么起訴父母
首先確定案由、起訴請求和被告。大白話因為什么事情要起訴,這涉及是不是屬于法院管轄范圍,能不能立案,以及立案去哪個法院。
其次,整理事實和理由。
第三,組織基本的證據材料。
第四,起草書面的起訴狀,并組織證據。
第五,去法院立案或者網上申請立案。
未成年如何起訴父母
未成年遭遇家暴的,應當及時向公安部門報警。或者向加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如果家暴嚴重的,將會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家庭暴力證據的收集:
第
一、證人證言。發生家庭暴力時有可能會被其他人員目睹到,比如說小區的保安,比如說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還有保姆或者是鄰居等等。如果這些人曾經親眼目睹過家庭暴力的發生,那么可以盡可能早的和他們做一些溝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師以調查筆錄的方式向證人進行取證及錄音取證的方式進行。
第
二、在家庭暴力發生后,若曾經報過警,那么警方會有出警記錄,通常警方對家庭暴力的處理會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會在派出所對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別進行問話,并制作筆錄。
第
三、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時到醫院就診,醫院的診斷證明和治療的憑據,是可以作為家庭暴力的證據的。
第
四、被對方毆打后如果拍攝過相關照片的或者說有視頻錄像資料的也可以作為證據。
拓展資料:父母家暴孩子報警有用嗎?
有用,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所以父母家暴孩子是屬于犯法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條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由法定代理人代為起訴。未成年人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民事訴訟應不符合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參與的民事活動范疇,因此,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民事活動。需要起訴的未成年人,可以由對其享有監護權的法定代理人以未成年人的名義,發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在起訴時人數尚未確定的,人民法院可以發出公告,說明案件情況和訴訟請求,通知權利人在一定期間向人民法院登記。向人民法院登記的權利人可以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推選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與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商定代表人。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發生效力,但代表人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必須經被代表的當事人同意。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對參加登記的全體權利人發生效力。未參加登記的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提起訴訟的,適用該判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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