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起訴戶主不分配拆遷款
先制作關于拆遷款分配糾紛的起訴書,然后收集相關的證明材料到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如果被拆遷人已經拿到了拆遷補償金,是家庭成員之間對拆遷款的分配產生了糾紛,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處理。
一、拆遷分配糾紛法院怎么起訴? 1、書寫起訴狀,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 2、準備原、被告雙方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 3、準備證明存在有糾紛的相關證據材料; 4、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房屋拆遷補償項目有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三、拆遷款分配糾紛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qū)、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四、拆遷款分配糾紛起訴后法庭調查流程有哪些? (一)當事人陳述; (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四)宣讀鑒定意見; (五)宣讀勘驗筆錄。五、拆遷款分配糾紛起訴后法庭辯論流程有哪些? (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fā)言或者答辯; (四)互相辯論。六、拆遷款分配糾紛開通后訴訟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在拆遷房子時,征地主管部門一定會按照規(guī)定把拆遷補償金支付給房屋產權人,沒有支付補償金之前是不可能開始相關的拆遷工作的。至于家庭成員之間具體如何分配的這個問題,并不是法律強行規(guī)定的,要求分配拆遷補償款是需要有正當理由的。
怎樣起訴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或其傷害后果不能認定為家庭暴力。”第三十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將案件情況通報當地公安機關、婦女聯(lián)合會、居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等單位應當及時受理申請。”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家庭暴力案件應當進行調解不成的需要做出判決。”因此家庭暴力是屬于民事案件里常見的一種民事糾紛類型的案件。
一、當事人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當事人必須是男女雙方,必須具備民事訴訟主體資格,是真正意義上的夫妻。2、女方是起訴的原告。即必須是已經和被告建立婚姻關系。3、必須有證據可以證明已經解除婚姻關系,即有離婚損害賠償請求權案件是需要舉證證明受害人的損害后果發(fā)生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4、有充分證據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積怨,不能達成調解意見案件是需要有充分證據證明原或者已分居已經滿一年以上的情形或者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了這類案件才可以受理。5、原告是與被告建立了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6、女方是有要求與被告離婚的意思表示6、法院認為可以準予與被告離婚或調解處理的其他情形7、當事人要求起訴時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無請求權案件為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8、因身體、精神等原因無法自行調節(jié)訴訟請求與事實之間或者與民事訴訟相抵觸人民法院依法駁回當事人請求9、離婚案件必須有充分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或者經人民法院調解無效可準予離婚10、雙方當事人對是否起訴以及如何起訴必須自愿和同意立案、回避、開庭等進行充分的調查詢問了解以后按照法律規(guī)定作出判決。這樣可以最大限度保護自己權益免受訴訟風險
二、如果法院受理了離婚訴訟,就應該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不能因家庭成員之間存在家暴行為而駁回起訴。
目前,我國對于家庭暴力已經有了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和處罰措施。人民法院受理離婚訴訟后,如果當事人對離婚理由沒有充足的證據證明其存在家庭暴力行為的,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在判決夫妻雙方解除婚姻關系的時候,也應該依法審查原告提交的證據。我國《婚姻法》第39條規(guī)定了離婚冷靜期制度是一種法律救濟制度。當事人如果遇到婚姻困境,可以向法院申請冷中止離婚訴訟程序。因此,要想順利通過離婚訴訟保護自己,就應該及時地發(fā)現家庭暴力跡象并及時向法院提交相關證據和法律文書;只有及時地將家庭暴力行為遏制在萌芽狀態(tài),才能有效地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如果家暴行為造成受害人身體傷害的,可以對受害人進行精神損害賠償。
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受到人身傷害,其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后,有權向加害人要求賠償損失,加害人也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損失。受害人是沒有經濟能力能夠向加害人索要賠償,但是從法理上來說,受害人是有權向加害人要求賠償損失,不會因為有經濟能力而向加害人要求賠償權利。因此,受害人要充分利用好自己的經濟條件向加害人主張賠償數額。加害人是不會同意承擔賠償責任的,所以說受害人在遭受家暴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傷害賠償權益,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guī)定,對于人身傷害賠償來說,如果夫妻一方有經濟能力能夠提供相關證據而對方拒絕賠付時,可以請求受害人向法院起訴來索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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