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離婚時,雙方分居的,一方所負的債務不一定屬于共同債務。需要分兩種情況。其一,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無法共同生活而離家出走,出走方為日常所需開支及治療疾病、撫養子女所欠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其二,婚姻存續期間,雙方因關系惡化而分居生活,一方從事經營所負債務,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屬于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一、夫妻分居期間一方債務是怎樣的
夫妻分居期間一方債務的處理是:夫妻分居期間的債務被認定為共同債務的,首先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被認定為一方個人債務的,就有債務人一方償還。
二、夫妻分居多久自動離婚
分居多久都不會自動離婚。中國的法律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 協議離婚 ,一是 訴訟離婚 。民法典中有“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的規定,這與分居兩年自動離婚是兩碼事。法院判定離婚的條件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法院判決離婚的情形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三、夫妻分居期間是否可以主張孩子的撫養費
在夫妻二人分居的期間,是可以主張孩子的撫養費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 債務 是用于家庭生活所消耗了,則該筆債務認定為 夫妻共同債務 ,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反之能夠證明該債務沒有用于家庭生活,或者能夠證明自己沒有與對方共同舉債的合意的,可以認定為一方債務,由一方承擔償還責任。 根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 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 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客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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