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現代離婚率越來越高,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也經常被提問,一般情況下,父母雙方離婚時會協調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如果協調不好,法院會根據孩子跟誰生活得更好而作出判決。那么,父母離婚時,孩子自己有選擇監護人的權利嗎?婚姻法規定,超過十周歲的孩子可以自主選擇監護人。
離婚已經成為一種越來越常見的現象,很多夫妻為了孩子的撫養權大打出手,在法庭上爭得頭破血流,甚至有偏激者在離婚后不讓對方見孩子,這種行為是錯誤的,嚴重傷害了孩子幼小的心靈。其實離婚只是雙方感情的破裂,對孩子的愛不應該有影響,即使離婚,孩子依然可以處在父愛母愛的包圍中長大。有研究表明,有母親陪伴的孩子更具有責任感,有父親陪伴的孩子更勇敢,更獨立,父愛母愛缺一不可。有些孩子的親生父母以為繼父繼母可以代替親生父母,這個想法太天真了,不可否認部分繼父繼母確實做得不錯,但他們絕對不可能替代親生父母的愛,血緣關系是非常玄妙的。
離婚的父母應該明確地告知孩子離婚的原因,要跟孩子說明,即使離婚,父母的愛是沒有改變的。離婚的雙方應該協調好陪伴孩子的時間,孩子可以在周一到周五上學的時間,由父母一方撫養,而周末可以由另一方陪伴去培養感情。值得注意的是,離婚的父母不應該溺愛孩子,很多人為了彌補孩子感情的空虛,在離婚后給予孩子大量的金錢,甚至孩子要什么給什么,這樣做是錯誤的,不管孩子由誰陪伴,培養孩子的責任心和正確的生活態度才是最重要的。
有很多離婚的夫妻,其實只是意氣之爭。婚姻不僅僅是一個紅本,更是一份責任,婚姻也是需要維持的。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父母應該好好經營婚姻,不要輕易選擇離婚。
監護人不必須是孩子的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可以交由其他有監護能力的人監護。同時具有完全 民事行為能力 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
法律客觀:2021年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六條 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 (二)怠于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于危困狀態;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孩子一般在八歲就可以選擇監護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對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包括未成年人和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進行監護的人。一些國家的法律規定,監護人分為3種:,(一)由后死亡的父或母于遺囑中指定者,稱指定監護人。,(二)由法律規定的一定范圍的親屬依一定順序充任者,稱法定監護人。,(三)由監護機關或法院選定者,稱選定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擔任監護人;與未成年人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有關單位同意后,也可以擔任監護人。,對于沒有上述監護人的未成年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被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其監護人應由下列人員擔任:,(一)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有關單位同意的。沒有上述監護人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近親屬、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可由有關行政機關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爸爸作為監護人不可以打孩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五條【監護人履行職責的原則與要求】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保障并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親屬; (四)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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