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權的問題
撫養權的問題,離婚是生活中很常見的一種行為,提及離異,就迫不得已談及到離異子女撫養權了,這種時候圍繞子女撫養權的問題也比較容易產生糾紛,以下了解撫養權的問題。
撫養權的問題1第一、離婚協議中撫養費約定不合理。
離婚協議中撫養費約定不合理是撫養費糾紛的重要原因之一。
當事人離婚時為了達到離婚或獲得子女撫養權的目的,往往在撫養費問題上做出讓步,約定由自己負擔全部或大部分撫養費。而離婚后反悔或因生活陷入困難無法負擔子女撫養費,起訴要求變更撫養費數額。特別是在北京這樣的一線城市,生活消費與教育消費都很高,所以,較低的撫養費用無法滿足子女正常的生活與教育需要。
第二、無法行使探視權。
為什么無法行使探視權會成為子女撫養糾紛案件的原因?主要是無法行使探視權,當事人就以拒絕支付撫養費為抗辯理由。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但在審判實踐中,夫妻離婚后與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以種種理由拒絕對方探視子女,另一方無法行使探視權就選擇以不支付撫養費的方式相對抗,使雙方矛盾激化,糾紛解決難度加大。
第三、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糾紛解決難度加大。
隨著社會的開放,傳統道德意識與婚姻家庭觀念受到猛烈沖擊,非婚同居生育現象增加。而多數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工作不穩定,收入不高,支付能力不足。有的甚至直接否認親子關系的存在,拒不履行撫養義務,此類案件由于雙方不存在合法的婚姻關系,需要做親子鑒定,既增加了當事人的訴累,又加重了當事人的經濟負擔。
案例:如王某與孫某非婚生子女撫養費糾紛一案中,王某與孫某之母在網上相識后多次發生性關系,后孫某之母懷有身孕,并與2008年生下孫某。孫某之母以孫某的名義將王某告上法庭,要求王某支付孫某從出生至今的撫養費以及今后每月撫養費。王某承認自己與孫某之母的親密關系,但否認孫某是自己的兒子,而且拒絕做親子鑒定。
經法庭釋明,王某仍然不同意法院委托相關部門進行親子鑒定,法院遂依法判令王某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依法認定孫某系王某之子,判令王某支付孫某從出生至今的撫養費53538元以及今后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
第四、惡意拖欠撫養費。
惡意拖欠撫養費是撫養費拖欠案件的主要情形。
惡意拖欠撫養費是指當事人有能力支付撫養費,卻拒絕履行支付義務。部分當事人甚至通過偽造證據,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支付撫養費義務,極大地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以上就是律圖我為大家總結了四種比較常見的撫養權的糾紛問題。針對不同的撫養權糾紛,當事人需要有不同的處理方式,這樣才能很好的解決糾紛,同時保證自己的合法利益。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不妨直接來電咨詢我們律圖的在線律師。
撫養權的問題2一、離婚撫養權明確標準,離異子女撫養權標準:
1、兩歲下列的兒女,通常隨母方衣食住行。母方有以下情況之首的,可使父方衣食住行:
1.1、身患治不好的傳染病或別的比較嚴重病癥,兒女不適合兩者之間相互衣食住行的;
1.2、有養育標準不絕養育責任,而父方規定兒女隨其衣食住行的;
1.3、因別的`緣故,兒女確沒法隨母方衣食住行的。
2、爸爸媽媽彼此協議書兩歲下列兒女隨父方衣食住行,并對兒女快樂成長無不良影響危害的,可予準予。
3、對兩歲左右未滿十八歲的兒女,父方和母方均規定隨其衣食住行,另一方有以下情況之首的,可予優先選擇考慮到:
3.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別的緣故缺失精子質量的;
3.2、無別的兒女,而對方有別的兒女的。
4、父方與母方養育兒女的標準基本一致,彼此均規定兒女兩者之間相互衣食住行,但兒女獨立隨爺爺奶奶或外祖父母相互衣食住行很多年,且爺爺奶奶或外祖父母規定而且有工作能力協助兒女照料小孫子女或外孫女的,可做為兒女隨父或母衣食住行的優先選擇標準予以考慮。
5、爸爸媽媽彼此對十周歲以上左右的未滿十八歲兒女隨父或隨母衣食住行產生矛盾的,應考慮到該兒女的建議。
6、在有益于維護兒女權益的前提條件下,爸爸媽媽彼此協議書輪著養育兒女的,可予準予。
7、另一方規定變動孩子撫養權關聯有以下情況之首的,應予以適用。
8、爸爸媽媽彼此協議書變動孩子撫養權關聯的,應予以準予。
二、離婚之后子女撫養權如何爭得
女性怎樣爭得未滿十八歲兒女的離婚撫養權
1、靈活運用法律法規有關兩歲下列的未滿十八歲兒女,通常隨媽媽衣食住行的法律法規,來爭得未滿十八歲兒女的孩子撫養權;
2、向人民法院證實女性已作絕育手術或因別的緣故缺失精子質量;
3、出示直接證據證實兒女隨女性衣食住行時間較長,更改未滿十八歲兒女的生活方式或自然環境,對兒女快樂成長顯著不良影響;
4、出示直接證據證實男女雙方身患治不好的傳染病或別的比較嚴重病癥,或是有別的不利兒女身體健康與成才的別的情況,不適合立即養育未滿十八歲兒女;
5、出示直接證據證實十周歲以上左右的未滿十八歲兒女規定父母離婚后與媽媽相互衣食住行的(法律法規上也是有關要求,假如兒女已滿10周歲以上,則在孩子撫養權裁定時理應征詢兒女本人的建議。)
6、再婚夫妻,出示直接證據證實男女雙方有別的兒女,而女性無別的兒女;
7、爭得在有益于未滿十八歲兒女快樂成長的前提條件下,輪著養育未滿十八歲兒女;
撫養權的問題3撫養權有什么好處
1、撫養權常常意味著與孩子共同居住權。
2、撫養權包含了第一監護權的內容。
3、取得撫養權的一方不用向對方支付撫養費。
4、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可以控制對方探望權。
5、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在財產分割時具有一定的優勢。
6、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培養出更加深厚的母愛或父愛。
撫養權的原則和條件是什么
婚姻法規定的撫養權原則是,如果父母離婚,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改變。子女撫養權,主要取決于撫養條件。主要有這樣幾條原則:
1、一周歲以下的子女,判給母親撫養;
2、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判給母親撫養;
3、自幼由祖父母看護的,原則上判給父親撫養;自幼由外祖父母看護的,原則上判給母親撫養;
4、哪方收入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上把孩子判給誰撫養;
5、一方如果有過錯或家庭暴力傾向,原則上不把孩子判給這一方撫養;
6、一方有不可治愈的傳染性疾病或無法自理的疾病,不適合撫養孩子,原則上不能把孩子判給這一方;
7、八周歲以上的孩子,要征求孩子意見,原則上按孩子的愿望判決。
不到萬不得已最好還是不要離婚,因為離婚對一個家庭和孩子心理都有很大的影響。現在很多人離婚都是通過法院的形式來解決,這就會牽扯到撫養權的問題,還有財產問題,不過撫養權法院會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來作出合理的判決,不管是判給哪一方,孩子和大人血緣都是一樣的。
孩子的撫養權可以變更的。如果是協議變更的,雙方都同意變更撫養權,且變更后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可以通過辦理變更撫養權協議公證來變更;訴訟變更雙方對變更撫養權沒有達成協議,符合法定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變更撫養權訴訟。,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第五十七條,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離婚后夫妻可以輪流撫養子女,法院在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案件時,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孩子究竟與誰共同生活,應當征求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無傾向性意見,那么,雙方可以協議輪流撫養孩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八條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養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條,自然人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扶養而選取扶養人姓氏;,(三)有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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