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再婚后再次離婚的,和第一次離婚手續一樣,適用我國民法典的規定處理離婚的問題,如果協商一致的協議離婚,協商不成的訴訟離婚。二婚的離婚,離婚方式和普通離婚沒有什么區別,只是二婚的離婚時,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更復雜。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婚想離婚的辦法:若當事人能達成離婚協議的,可以依法申請離婚登記,符合條件的,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即可領取離婚證。若當事人無法登記離婚的,應當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受理案件后,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且確認感情破裂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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