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支付撫養費的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進行依法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如果當事人協商無果,那一般只能通過 訴訟 的方式來解決了。 1、先和對方進行協商,在對方具備足夠經濟能力的情況下,可要求其一次性付清 撫養費 ; 2、如果雙方是 協議離婚 ,一方有經濟能力但是拒絕支付撫養費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 3、如果雙方是 訴訟離婚 ,一方有經濟能力拒絕支付撫養費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 強制執行 。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 離婚 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撫養 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 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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