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中的債務有效嗎
法律分析: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債務人欠有債務的,并不影響訂立遺囑的效力,如果被繼承人在生前沒有償還債務的,其死后由繼承遺產的繼承人以遺產價值為限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在繼承遺產范圍內償還債務
被繼承人死亡后,如果有遺留個人合法財產的,繼承人可以繼承遺產,同時也要承擔被繼承人留下的債務。依據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對于超出所繼承的遺產范圍的債務,繼承人不負責。但是,如果說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那么無需對被繼承人的債務進行償還。如果說被繼承人沒有遺產,繼承人也無需對其生前的債務進行償還。
繼承人是概括繼承被繼承人遺產、需償還被繼承人生前遺留的個人合法債務的,僅以所得積極遺產為限負責清償,超過繼承人所繼承遺產的價值總額,繼承人可以不負清償的責任。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分擔債務原則。即繼承人之間依其得到的積極財產的比例來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
遺產是指死者生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和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其他合法權益。主要包括:
1、死者死亡時遺留的個人所有合法財產(收入、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2、林木、牲畜和家禽;
3、法律允許的所有生產資料;
4、文物、資料、債權、債務和法律規定的其他合法權益(如著作權、財產權——稿酬、獎金等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一、在繼承遺產范圍內還債的含義是什么?
1、“范圍”就是指你繼承遺產的范圍。例如你父親生前欠外債15萬元,而你兄弟姐妹只繼承了10萬元的遺產,在償還債務時只能以你們繼承的10萬元為限。超出部分可以不償還。只要繼承了遺產,就有義務償還被繼承人的債務。
2、是不是賣房子還債,由你自己決定。既然你繼承了30萬元的房子,就應當償還15萬元的債務。不是必須賣房子還債,你也可以把房子留下,用你自己的積蓄償還你父親的債務。
3、如果其他人也繼承了你父親的遺產,同樣有償還債務的義務。
二、遺產繼承的權利主體包含哪些?
所謂繼承權主體,也就是享有繼承權、能行使繼承權的主體。體具體為以下三類:
1.法定繼承人
2.遺囑指定的繼承人。
3.遺贈扶養協議指定的繼承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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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了遺囑債務怎么辦
法律分析:立遺囑人有債務問題是可以要求被繼承人償還立遺囑人的債務問題,當然償還債務是以所應繼承人的遺產為限。如果沒有在遺囑里交代債務是如何繼承的情況下,是由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先行承擔債務償還,如果沒有清償債務的能力,那么是由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在其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像碰到債務人死亡的情況,債權人可從債務人的遺產中獲得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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