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可不可以離婚?
我家姐弟三,我是中間那個,一般這種情況,在家都是不吃香的,而且我們那個年代,打罵孩子很常見,但是跟意外的是,我從小到大,爸媽沒有打過我,問原因,爸爸說因為我太聽話呢,找不到理由打我。但是姐姐和弟弟確經常挨打,印象里最深刻的有兩個畫面。
姐姐上小學的時候,有一次爸爸拿著皮帶,把姐姐吊起來,使勁兒的抽打,打的姐姐叫的很凄慘,媽媽在旁邊勸也勸不下來,直到打的爸爸累了才停,當時都把我嚇傻了。后來懂事了才知道,因為姐姐投了家里5毛錢去買零食,爸爸怕她養成偷盜的習慣了所以才這樣打她,希望以后能永遠記住。
弟弟小時候也經常挨打挨訓,有一次不知道什么原因犯錯了,爸爸把他放到盛水的甕里,蓋上蓋子,一天不讓出來,也不給吃的。弟弟嚇得直哭。
到現在我們還偶爾說起這些事,就當笑話了,可能父輩的那個年代這種事都很常見,打罵是常事,也并不覺得有什么不對,雖然我沒挨過打,但是經常被否認,包括找對象,爸爸也經常說,你條件本來就一般,還指望能找什么樣的,找個差不多的就行了,在他眼里,兒子是優秀的,兩個女兒只要能找個對象就行。這樣的觀念導致我很沒自信,找對象也要求很簡單。雖然隨著年齡的增長,自我自愈了很多,但是已經做出的選擇,造成的后果,很多是沒法改變了。
離婚需要理由嗎
離婚需要理由需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登記離婚不需要理由,只要雙方對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協商一致即可辦理離婚手續;
2、訴訟離婚需要理由,即夫妻感情破裂。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
起訴離婚流程是什么:
1、提起訴訟申請;
2、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
5、由法院進行調解;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申請離婚的理由有哪些
法律分析:申請離婚的理由有很多,生活中常見的離婚理由有:
(一)婚外情成為離婚的主要原因;
(二)一方不履行家庭義務導致離婚;
(三)因家庭暴力而導致離婚;
(四)一方因賭博、吸毒成性而導致離婚;
(五)因婆媳關系等處理不好而導致離婚;
(六)其它原因導致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女人能因為婆婆的原因提出離婚嗎
根據描述如果因為婆婆原因導致家庭生活被破壞,夫妻感情破裂,女方可以提出離婚請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1]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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