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協議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夫妻雙方的姓名等個人信息;
2、所涉及的財產必須明確表明名稱、數量、規格等;
3、對財產歸屬的約定,約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全部或部分財產的歸屬,可以協商一致后約定為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
4、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家庭生活費用的負擔,也可以約定婚姻關系終止時財產的分割。
一、夫妻財產協議書格式如下:
男方:____________,男,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女,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于____年____月認識,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____。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包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或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_______元,男方應于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_____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游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周探望的時間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___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元給男方。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___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____________所借債務由___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____________元給女方。鑒于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_____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給對方。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女方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3、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總之,夫妻財產協議書只要是真實地意思表示,不存在違法強制性規定的條款,都是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法律分析:婚后財產協議應當按照以下方法寫才是有效的:1、男女雙方的個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和身份證信息;2、夫妻雙方對婚后財產達成協議,這個協議是必須寫清楚的,未約定清楚的,該協議就有可能不產生法律效力,男女雙方可以將婚后財產約定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一、婚內財產協議如何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屬于個人所有的一方財產,同時可以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相關財產的歸屬,實際上就是主要包括房產、工資收入、生產經營等所得、知識產權收益、繼承或贈與的財產以及其他家庭的收入,這些都可以約定哪些屬于個人就可以了,然后雙方認可之后簽字,一式兩份,雙方保存,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婚內財產協議格式樣本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甲方、乙方雙方與××年××月××日在新城區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現雙方為合法夫妻。甲乙雙方都愿共筑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內現有財產的約定;現有房產一處,位于×××,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為甲方。該房屋共計35萬由甲方支付25萬元首付款,其余辦理按揭。裝修及家具、電器的購買由甲方出資。如果雙方離婚,該房產及房內家具電器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協助辦理房屋過戶到乙方的手續,房屋過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雙方父母的遺產分別屬于雙方個人所有,不作為雙方的共同財產。
(三)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
1、甲乙雙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為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
2、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后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對于共同財產的保管約定:甲乙雙方應當如實通報各自的全部收入情況(包括除工資外的額外收入),并定期將各自全部收入的95%集中存放于共同的賬戶,視為共同財產用于共同生活的開支。其余的5%視為個人財產與對方無關。共同的賬戶由女方保管進行統一支配,用做家庭開支,女方有定期向男方告知的義務。
(五)對于離婚的約定:
1、如果男方今后有過錯(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與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嚴重賭博等等越軌或違法行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包括協議離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離婚),夫妻財產按以下約定處理:
(1)男方自愿放棄家庭全部財產,凈身出戶。
(2)現在夫妻共有一套房產歸女方所有,如果在離婚之時,房貸仍未付清,則由男方付清。
(3)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女方所有(包括以后再購置的房產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4)男方應向女方賠償精神損失30萬元,在辦理離婚相關手續時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女方。
2、如果女方今后有過錯按正常離婚進行分配。3.如雙方無其它過錯的情況下財產分配按正常離婚進行分配。
(六)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為了男女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衷心希望雙方能白頭偕老。所以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愿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七)雙方自愿簽訂,清楚了解其協議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約定內容。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三、婚前財產協議不公證一樣有效
婚前財產協議不是一定要經過公證,沒有公證的協議本身就是有效力的,只要婚前財產協議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即使不經公證也具有法律效力。當然,對婚前財產協議做公證更為保險,尤其在是一方丟失協議的情況下,公證機關保留的協議將具有重要的證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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