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婚姻登記條例》并未有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婚檢的規定,也就是說現在辦理結婚登記不需要進行婚檢。但是對于有傳染性病癥、遺傳性疾病或精神類疾病的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前進行婚前檢查,主要目的是不要把傳染性疾病傳染給對方,不要把遺傳性疾病遺傳給下一代。有些精神類疾病是屬于禁止結婚的情形,如果屬于此情形進行結婚登記的,可能會出現婚姻無效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客觀:《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六條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二)非雙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辦理結婚登記前需要婚檢嗎
結婚登記,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則的貫徹實施,保證婚姻當事人及其子女的身體健康。為了更好地進行結婚,有的人可能會選擇婚前檢查。那么結婚登記需要婚檢嗎,婚檢檢查哪些項目呢?以下我為大家整理了辦理結婚登記前需要婚檢嗎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結婚登記需要婚檢嗎
婚檢不是強制性的規定,是否婚檢看新人自己意愿。在登記結婚的流程當中,目前已經沒有強制性要求新人必須要先進行婚前體檢,因此婚檢并不是必經程序,那么在結婚登記流程中也就不是必須的。而實際是否進行婚檢,可由新人自行決定,法律上面已經沒有做強制性的規定了。
二、婚檢的程序
1、持單位未婚證明、身份證和民政局介紹信去醫院婚檢。
2、農村適齡青年需到當地計生部門領取免費婚前檢查自愿申報表.
3、婚檢包括三大塊:
(一)問病史
A、要問清楚雙方的疾病史,如有沒有急、慢性傳染疾病、心臟病、腎炎、精神病、重要臟器及泌尿生殖系統疾病等。
B、要問清楚雙方家族史,尤其在直系親屬中有沒有遺傳性的病史,像精神病、癡呆、先天畸形及其他遺傳疾病。
C、還要問一下,雙方是不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D、女性的月經史,這對于及早發現影響婚育的疾病很有幫助。
(F、如果是再婚,醫生還會了解過去的婚育史。)
(二)體格檢查
A、一般檢查:測量身高、體重、血壓,檢查全身及神經系統發育情況。
B、主要臟器,如心、肝、腎、肺的檢查。
C、第二性征的檢查,像毛發分布、脂肪分布、喉結及乳房的發育。
D、生殖系統的檢查,包括內外生殖器的發育情況,有沒有先天畸形和其他情況。
(三)實驗室檢查
血、尿常規檢查,包括肝、腎功能等,必要時做染色體核型分析和梅毒螺旋體檢查等。
三、辦理結婚登記的步驟有哪些
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的'規定,申請結婚登記,結婚登記的程序,可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一)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所在工作單位或生產大隊出具的關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登記機關對于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三)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后,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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