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大致需要以下流程:一、準備好相關材料,包括:身份證;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書面的婚前財產協議書。二、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申請表格。三、公證申請被公證員受理后,公證員會對婚前財產協議書的內容進行詢問,雙方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并在筆錄上簽字確認。四、雙方在公證員面前親筆簽署婚前財產協議書。至此,婚前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當事人可在規定的期限日憑收費單據到公證處領取公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一)合同;(二)繼承;(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四)財產分割;(五)招標投標、拍賣;(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證據;(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愿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