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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規定幾代以內禁止結婚?自愿離婚的程序有哪些?(幾代之內不能結婚)

首頁 > 婚姻繼承2023-07-20 09:32:42

我國婚姻法對結婚條件的規定

  核心內容:我國婚姻法規定了哪些結婚的條件?具備了哪些條件才是婚姻法承認的婚姻呢?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結婚的條件主要包括男女雙方結婚是完全自愿等。找法網編輯為您詳細介紹關于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的條件。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第一,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婚姻法第5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男女二人結婚不應該附加任何條件。
  要求結婚,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為受到脅迫、欺騙而做出虛假的意識表示,或者是因為重大誤解而做出錯誤的意識表示,這樣的婚姻無效。
  第二,必須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
  婚姻法第6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22周歲,女不得早于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法定的結婚年齡具有強制性,必須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才能結婚,而晚婚年齡則只能是號召性的和鼓勵性的措施。這是國家為了實現計劃生育的要求,鼓勵人民實行晚婚,做出提倡性的條款,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可以通過正面的宣傳教育,使人們自覺遵守,不能以晚婚年齡限制人們結婚。
  凡是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沒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婚姻登記機關一旦發現,應當宣布該結婚無效,并且收回被騙去的結婚證明。對于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2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要求結婚的當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喪偶、離異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關系終止以后才能再婚。
  重婚犯罪,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離婚的雙方要求復婚的,也必須是雙方沒有再婚,或者是再婚后配偶已經死亡,或者是再婚后又均離婚的,才可復婚。
  第四,當事人一方或者是雙方之間不存在法律禁止結婚的情況。
  婚姻法第1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的不能結婚:
  一是不能重婚;
  二是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三是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患這種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無效。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傳染性疾病或者是遺傳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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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規定禁止結婚的情形有哪些

禁止結婚的情形有:
1、男女雙方不是自愿結婚的,一方或者雙方在結婚時被脅迫、被欺詐;
2、一方或者雙方有重婚的;
3、男女雙方是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4、男女雙方未達到法定婚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民法典》規定結婚的禁止條件有哪些

民法典的禁止結婚的情形:
(一)直系血親。包括父母子女間,祖父母、外祖父母與孫子女、外孫子女間。即父親不能娶女兒為妻,母親不能嫁兒子為夫。爺爺(姥爺)不能與孫女(外孫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與孫子(外孫子)結合。
(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間不能結婚。(2)不同輩的叔、伯、姑、舅、姨與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兒結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兒子結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兒結婚;姨媽不能和姊妹的兒子結婚。
擬制血親是指本無該種血親應具有的血緣關系,而由法律確認其與該種自然血親具有同等權利義務的親屬。由于此種血親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法律設定的,故又稱“準血親”或“法定血親”。
我國現行婚姻法確認的擬制血親有兩類:一是養父母與養子女以及養子女與養父母的其他近親屬;二是在事實上形成了扶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繼兄弟姐妹。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二、結婚的必備條件
(一)男女雙方完全自愿。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問題上的具體 表現。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雙方自愿,而不是一廂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經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雙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強同意。
(二)達到法定婚齡。法定婚齡是指法律 規定的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與當代外國的立法比較, 我國的法定婚齡是較高的,這是由我國現階段國情所決定的。男女 雙方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后,有決定自己是否結婚和何時結婚的權利,由此可見,與我國古代強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較,我國現行的婚 姻法實行的是倡導晚婚的允婚制。
(三)符合一夫一委制原則。根據一夫一委制原則,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需元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喪偶、離婚者。違反一夫一委制的男女結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按照規定民法典的禁止結婚的情形包括了兩個方面,其中一個就是直系血親,還有就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也是不可以結為夫妻的,結婚必須要達到一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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