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服務證一般是指“準生證”
1、依法生育第一個孩子的,若男女雙方戶籍為本地則不需辦理準生證或相關證明(若戶籍不在本地,需咨詢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
2、依法生育二孩的,不用辦理《批準再生育一個孩子》生育證(即二孩準生證),只需到社區進行生育登記,開具《生育服務證明》(就是一證明)
3、2016年1月1日起,國家全面放開二孩政策,衛計委對生育一孩二孩的家庭,啟動了生育登記制度,不再發放《獨生子女證》、《批準再生育一個孩子》生育證,只開具《生育服務證明》。
注:生育三孩及以上的仍需辦理《批準再生育一個孩子》生育證。
4、提交材料:
本地戶籍:
1、身份證; 2、戶口簿; 3、結婚證
異地戶籍:
1、身份證; 2、戶口簿; 3、結婚證; 4、居住證; 5、流動人口生育證
辦理地點:
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計生辦
擴展資料:
再婚家庭辦理再生育
符合再生育的條件:
(一) 夫妻生育的兩個子女中有經醫學鑒定為病殘兒,醫學上認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 再婚(不含復婚) 夫妻,再婚前合計生育一個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
(三) 再婚(不含復婚) 夫妻,再婚前合計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再生育的受理與審批:
再生育申請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級計劃生育機構負責受理上報(夫妻雙方均為農村居民的,由男方戶籍所在地的鄉級計劃生育機構負責受理上報,女方為外省戶籍的,由女方戶籍所在地審批),由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審批。
應提交的證件材料: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雙方單位或者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育狀況證明,《再生育子女申請審批表》(正、反面),已生育子女生育證(卡),已生育子女屬于政策外生育或者非法收養的應提交《河北省政策外生育結論證》。小兒病殘的提供《病殘兒醫學鑒定結論通知書》;喪偶或子女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再婚的提供離異方《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生育服務證
生育二孩不需要辦理準生證,到當地計生部門做一個登記即可,具體登記所需材料目前沒有規定,一般是攜帶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具體咨詢當地計生部門。
2016年1月1號開始已經落實全面二胎政策,根據規定再此時間以后生育子女的,屬于夫妻自由選擇的權利無需審批。
任何地區的政策都必須和中央的政策相統一。
全面二孩,是指所有夫婦,無論城鄉、區域、民族,都可以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
同時,2016年1月5日,中央發文明確生育兩孩無需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擴展資料:
辦理材料
1、戶口簿,原件;
2、雙方身份證,原件;
3、雙方結婚證,原件;
4、小孩的醫學出生證明。
辦理流程
1、帶上雙方戶口本、身份證和結婚證去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補辦;
2、或者上戶口的時候。
拿戶口本和小孩的醫學出生證明(小孩出生的醫院會出具相關手續并告訴你如何辦理)去派出所辦理(小孩出生一個月以內,一個月后要雙方居委會證明等)。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準生證補辦流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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