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影響自己本身的婚姻關系
臨時夫妻是在城市打拼的農民工中出現的一種情況,主要是由于夫妻長期分居兩地造成的,那么 臨時夫妻受法律保護嗎 ?
一、臨時夫妻受法律保護嗎
當前,隨著我國城鎮化發展進程的加快,大批量的人員不斷外出務工謀生。在此過程中,有為數不少的“單身”男女長年背井離鄉,無法抵御外界不良因素的誘惑和自身心理生理的渴望,“臨時夫妻”現象大量出現。其實,這一行為已經違法。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構成重婚罪。重婚行為違反了我國婚姻法一夫一妻的法定原則,破壞了我國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現實生活中,重婚罪的表現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一是法律重婚。
是指有配偶的人,前一婚姻關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登記結婚;
二是事實重婚。
是指有配偶的人,前一婚姻關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關系名義同居生活,但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三是牽連重婚。
二、緩解臨時夫妻現象的方法
1、對于農民工的進駐要有寬廣的胸懷,不能讓他們連坐車的時候都怕弄臟了座位而無奈的蹲著。這就是一視同仁的待遇,讓他們在國家政策的護衛之下,可以自由的遷徙。
2、要為農民工團圓創造條件,工廠里的宿舍要能像個家,不僅能擺下一張和局長一樣的雙人床,還要能容得下鍋碗瓢盆的美好。
3、對于有意愿長期或者定居的農民工,在子女上學,配偶就業、社會保障方面享受市民待遇。
4、城市里的保障房建設的力度要加大,這種保障房不僅是當地居民的待遇,也應該給農民工一個機會。
5、假期制度需要人性化,對于路程不遠的農民工可以設置“夫妻團圓假”。也可以由單位出資設立“探親團圓日”。當然,這來往的車票和團圓日的開支,用工單位還是能夠出得起的?;ㄥX不多,換來的必定是農民工把單位當家的精彩。
6、制定更加合理的戶籍制度,在的戶籍制造成小孩不能隨父母工作地上學,只能一個大人留守帶小孩,一個大人外出掙錢。
7、關鍵還是國家宏觀調控打破城鄉二元化結構,關注中小城市發展,將資源更多地投入到中小城市,鼓勵民營、私營企業發展,使農民工能夠就近打工賺錢。
農民工的屋檐下不僅要能擺下一張雙人床,還要能擺下公平,擺下一個幸福的家。如此這般不僅少了“臨時夫妻”帶來的治安隱患,也能成就城市更好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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