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離婚協議內容過于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
2、離婚協議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過于寬泛,可能會傷害弱勢方。
3、貸款房屋的約定和處理。
4、孩子撫養費的約定和處理。
5、探視權的約定和處理。
6、關于戶口的約定處理。
一、離婚協議書的主要內容:
1、男女雙方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
2.離婚原因及辦理協議離婚的方式;
3.財產處理(婚前婚后),包括債權債務的處理;
4.子女撫養和教育(包括對方對子女的探望方式有時間);
5.女方在離婚時是否懷孕;
6、其他約定
二、辦理協議離婚必須符合的條件:
1、當事人雙方須有自愿離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實;
2.當事人須對子女和財產作適當處理;
3、辦理過結婚登記;
4.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協議離婚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 協議離婚 注意事項有哪些 1、為解除婚姻關系而虛假承諾 對方當事人為了盡快解除婚姻關系,而做出讓當事人看起來非常合適的“讓步”,甚至承諾補償巨額財物;一旦解除婚姻關系,其根本無法兌現承諾。 2、用莫須有的過錯行為嚇唬對方 一方有了婚外性行為之后,對方可能以此要挾,主張其有過錯,應當“ 凈身出戶 ”。只要您沒有 同居 或重婚,對此可以不予理睬。 3、通過協議掩蓋轉移財產之實 一方將 夫妻共同財產 轉移或隱藏之后,企圖通過協議將該違法行為合法化:約定不再有其他夫妻共同財產等。此時,在協議中應當加上一句:如果一方有隱藏、轉移財產行為,則放棄應得份額。 4、防止對方借協議之名行取證之實 有時候,對方當事人可能會假意協議,通過簽訂書面材料或者錄音的方式收集對其有利而尚未被掌握的 證據 ,尤其是財產方面的證據。所以,在談判過程中一定要小心謹慎,更不要輕易簽署書面材料。 5、防止對方借協議之名而拖延時間 某些情況下,對方當事人會借協議談判之名,拖延時間,最終并無真正協議離婚的意思。多數情況下,他們因為暫時缺乏證據或等待特定期限來臨甚至隱藏、轉移財產。 6、混淆 離婚協議 生效時間 離婚協議并非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一般而言,離婚協議以 離婚 為前提,沒有離婚,該協議當然無效。但是,這并不影響離婚協議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和 債務 的證明。 7、 離婚協議書 形式要件殘缺 離婚協議一般包括:標題、抬頭、正文、簽字頁、日期等。其中,抬頭中的雙方當事人信息、正文和簽字是必備要件,不能缺失。 8、離婚協議書實質要件缺失 實質要件一般包括:當事人基本信息、解除婚姻關系的約定、 子女撫養 問題約定、 財產分割 與 債務承擔 、生效時間、簽字及日期。這些內容一般為 婚姻登記 機關所明確要求。 9、涉及人身的約定可能無效 一般情況下,涉及人身但不違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該約定有效;反之協議無效,比如,約定一方 再婚 則賠償對方100萬元,這樣的約定無效。 10、涉外協議離婚必須雙方到場 涉外協議離婚,一般需要當事人雙方親自到場。如果離婚協議用于國外離婚,注意要求起草協議的 律師 將協議翻譯成英文版。 二、協議離婚該如何辦理 協議 離婚的程序 按照現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有關 協議離婚程序 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協議離婚的主管機關是民政部門。 (二)協議離婚的具體程序: 1、當事人申請。 離婚登記 按地域進行 管轄 。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查明當事人所攜帶的證明和證件是否齊全,當事人是否符合登記離婚的諸項條件。 3、離婚登記和發給 離婚證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自受理離婚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對符合 離婚條件 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 結婚證 。經過審查,對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 夫妻離婚需要考慮清楚,雖然說辦理手續并不是很麻煩,但做出自己后悔的事情,可能就會導致失去一些東西。雖然說協議離婚沒有 訴訟離婚 復雜,但其中需要當事人注意的地方也不少,而這同樣也需要當事人各位的注意,這樣才能避免日后自己的利益遭受損害。
協議離婚都有哪些相關的注意事項
協議 離婚注意事項 : 1、 離婚協議書 中的財產分割要細化。對于 夫妻財產分割 方面,要對財產進行細化,具體到哪些財產,如何分割。忌使用一些較籠統的語言,例如:離婚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另外,對于夫妻財產分割還應注意的事項有:防止 簽訂離婚協議 時一方隱匿財產。因此,不能做類似“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的約定,以避免離婚后喪失起訴分割對方隱匿的其它財產的機會。 2、離婚協議書中的子女撫養要具體。對子女撫養的問題,首先要明確由哪方撫養孩子對孩子的成長比較有利。 孩子的撫養費 問題經常會發生爭執。因此,在約定 孩子撫養費 、探視權等問題上,要有詳細的數額規定及時間限制。避免出現一些籠統的詞語,為以后的糾紛埋下隱患。《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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