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算重婚罪?
女方有結婚證,她跟我在一起同居三年半,還生下孩子,她能夠成重婚罪嗎?重婚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所構成的犯罪。
(一)刑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法釋〔2001〕30號)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最高人民法院在此司法解釋中,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時間作為認定“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關系”的時間界限,只在于解決婚姻家庭民事糾紛中的“事實婚姻”與“非法同居關系”的民事法律問題。我們可以假設一下,如果涉及到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刑事法律問題,便不可能存在“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而按事實婚姻處理的做法,也不可能會要求其“補辦結婚登記”,因為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不論該種行為是否發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均絕對不符合結婚實質要件。
怎么判定重婚罪?
在中國,重婚罪是指一個已婚者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再次與他人結婚或同居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重婚罪定罪處罰:
有配偶而重婚的;
無配偶而與有配偶的人同居,并與另一方有夫妻同居關系的;
以欺騙手段為自己或他人重婚的。
因此,要判定重婚罪,需要滿足上述三種情形之一。在司法實踐中,通常需要查證以下幾個方面的證據:
是否存在婚姻關系:需要查證被告人是否與多個人存在婚姻關系,包括是否已經離婚、是否存在多個婚姻登記等情況。
是否存在同居關系:需要查證被告人是否與多個人存在同居關系,并且是否存在夫妻同居關系。
是否存在欺騙行為:如果被告人以欺騙手段為自己或他人重婚,需要查證欺騙的具體情況和手段。
總之,判定重婚罪需要查證被告人的婚姻狀況、同居關系和欺騙行為等證據,只有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才能作出判決。
怎么樣才算是重婚罪?
怎么樣才是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重婚罪的構成要件事是:一、本罪的客體是侵犯了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二、本罪點客觀方面表現為有配偶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三、本罪的主體由于重婚罪具有合偶性的特點,單個人不能構成,因此本罪主體為兩種人,一種是重婚罪,二種是相婚者。四、本罪主觀上是一種故意的行為,表現為明知自己有配偶與他人再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故意與他結婚。總之,重婚罪就是已經結了婚或者是對方結了婚再與他人在一起與夫妻關系同居生活,這就構成重婚罪。
什么是重婚罪?
法律分析:重婚罪的認定條件如下:
1.客體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妻制的婚姻關系。 《婚姻法》第2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 夫-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2.客觀要件: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婚姻法》第3條規定,禁止重婚。
3、主體要件: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要件: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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