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結婚戶口落戶口怎么辦
1. 異地結婚戶口怎么辦
一、戶口辦理
1.可以不遷移戶口,但是女方戶口沒有轉,那么若是孩子隨父親上戶口的話,女方的戶籍地派出所就要出具未在本地落戶證明(女方拿著出生醫學證明和結婚證戶口本去派出所辦理),嬰兒入戶的話,需要填寫嬰兒入戶申領表,需要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和準生證的原件和復印件,還需要戶口本。
2.戶口遷移的手續及所需要的材料如下:(適用結婚后戶口遷移手續)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二、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持結婚證和女方戶口簿,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并且開具“戶籍證明”。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后,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持男方戶口簿,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女方落戶后,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6.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7.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后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9.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10.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11.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3.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4.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5.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6.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7.需要憑戶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準遷證;
18.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準后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準文件。
三.辦理程序
被批準來市隨配偶入戶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請入戶人到派出所領取《準遷證》后回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遷出手續,領取《戶口遷移證》,然后再憑《準遷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及本市配偶戶口簿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2. 異地戶口,異地結婚,戶口怎么辦
現在隨著外出打工的人員越來越多,異地人員結婚的情況也變得比較普遍,為此很多當事人不知道該怎樣辦理相關手續,今天我在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法律上關于內地人員異地的相關規定。
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法律規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 結婚后,外地戶口戶口如何遷入
夫妻投靠入戶的辦理
符合夫妻投靠來市入戶條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戶口在外地且無正式工作的,可申請來市隨夫(或妻)入戶。
凡申請夫妻投靠必須向配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戶申請,填寫《入戶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材料交派出所審核手續(屬證件的,可以派出所驗核后,提供復印件)。
所需證明材料
1.入戶申請理由的書面報告;
2.夫妻雙方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3.市入戶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以及勞動部門出具的待業證(指非農業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發展的需要)。
4. 結婚后外地戶口遷移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六十八條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請投靠遷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齡限制;
(二)未婚子女、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齡限制。
第六十九條 公民申請投靠遷移,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產權證或宅基地使用權證;
(三)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結婚證,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證明,離異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書。
(五)農村地區的投靠遷移需提供鄉級人民 *** 和村委會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因此,可根據以上規定,申請辦理夫妻投靠遷移戶口。
5. 異地結婚怎樣遷戶口
1、你弟弟在山東泰安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婚后戶口投靠申請,并提交材料;
2、準備夫妻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等材料和申請一起交到山東泰安的戶籍的派出所;
3、準生證的辦理視戶口辦理的快慢決定,如果戶口已經辦理轉移到山東,就在山東泰安當地的計生辦辦理;
要是戶口辦理的慢,就要在女方山西戶口所在地的計生辦辦理;
4、辦理準生證需要男女雙方的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女方的生育情況證明等證件。
6. 結婚后異地戶口怎么遷
如果是遷往男方的。以下辦理要:雙方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
如下:1,去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領一張表格。
2,到街道辦(村委或村公所)簽名蓋章。
3,到鄉鎮 *** 簽名蓋章。
4.到派出所簽名蓋章。(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在領表是讓派出所先蓋章)
5.到縣(市)公安局戶籍室簽名蓋章。得到一張《遷入證明》
6.到女方家帶上女方父母的生育證明(如結扎證一類的),到女方戶口所在地的計生辦出一張證明。讓后到女方派出所拿上遷入證明,和計生辦的證明。辦理遷出證明。
7.在回到男方家的派出所,拿遷入證明和遷出證明就可以辦理了。
7. 異地結婚如何辦理戶口遷移
第一,要遷入地的公安部門的準遷證,你辦這個憑的是結婚證,第二,去女方老家公安派出所開遷移證,然后再回到男方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登記就好了
一、首先應該辦理現住地的準遷證。 辦理準遷證需要的程序:1、個人申請(一般是男方的名義,申請將妻子的戶口遷入);2、你現在戶口所在地的戶籍證明;3、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4、申請人、遷入人的身份證原件極復印件。 二、遷出手續就簡單的多了:帶著準遷證到你原籍遷出戶口。 三、帶著準遷證、戶口遷移證到現居住地落戶即可。
8. 異地戶口結婚需要遷移戶口嗎
對于異地戶口結婚遷移戶口沒有強制要求。
結婚后遷戶口并不是法律要求強制實施的,夫妻雙方一般根據自身的意愿考慮將戶口遷入或遷出,盡量考慮到未來生活及子女的生活,是綜合多方面因素決定的。
結婚后遷戶口是指戶口所在地開具戶籍證明,把戶口遷到男(女)方所在地。先是由男(女)方戶口所在地開具遷入證明,然后在男(女)方戶口所在地開具遷出證明。
如果夫妻雙方兩地分居,或者一方為農業戶口,另一方是非農業戶口的,可以申請夫妻投靠入戶。
擴展資料:
結婚遷移辦理程序:
辦理前提:帶齊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一、到要遷入地方的居委會寫接收證明;
二、到遷入的鎮計生辦寫證明;
三、到遷入當地派出所領表填表,再由教導員批字;
四、到縣戶 *** 批字(要寫一份入戶申請的);
五、到遷出的居委會寫遷出證明;
六、到遷出的派出所注銷戶口;
七、到回要遷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戶。
結婚跨省遷戶口需要什么手續步驟
法律分析:異地結婚戶口遷移的手續如下:
1、需要遷出方,在本地開具戶籍證明信2、攜帶雙方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遷出方開具遷出證明信3、將遷出方的證明信,交予遷入方的戶籍管理所,后期戶籍所屬的公安分局戶籍科會通知領取準遷證、攜帶準遷證、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帶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領遷移證5、然后到你自己戶籍所屬派出所上戶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異地結婚戶口應該怎么辦
男女結婚肯定就要說到戶口問題,很多人都以為結婚后女方原來的戶口就會被注銷。那么事實上真的如此嗎?究竟我國相關法律是如何規定的?我搜集有關內容,將在下文中告訴你答案,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結婚女方原來的戶口是否會被注銷 結婚后女方的戶口會被統一注銷的說法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戶籍管理機關無權擅自更改和注銷任何一方的戶籍。 結婚后男女雙方的戶口,可以選擇男方入戶到女方,也可以選擇女方入戶到男方,也可以保留雙方原來戶口在原地不動,這是夫妻雙方的自由選擇。但到入戶方屬于大中城市的可能有一些限制條件,可以具體參照不同城市的入戶標準,結婚后女方的戶口會被統一注銷的說法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戶籍管理機關無權擅自更改和注銷任何一方的戶籍。二、異地結婚戶口怎么辦: (一)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并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后,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戶籍派出所開“戶口遷移證”。 4、持男方戶口簿,女方戶口遷移證,到男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5、女方落戶后,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二)結婚遷移戶口(夫妻戶口同省不同縣)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并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持雙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縣公安局審批,(有些地區需要提供計生辦的”婚育證明”)。 3、審批后,可以網上遷移,也可以拿“戶口準遷證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戶口遷回來。 4、女方落戶后,需要重新辦理身份證。 如今,男女結婚并不一定非要將戶口遷移到一個地方,此時當事人可以選擇遷戶或不遷,而無論是在哪種情況下,女方的戶口都不會被戶籍管理機關擅自更改或注銷。如果你在辦理結婚遷戶的過程中遇到什么問題的話,可以向網站的專業律師尋求法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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