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又分開了可以分割財產嗎
原則上都是依據《 婚姻法 》的規定進行分割, 但 解除同居關系 只是分割雙方 同居 時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而 離婚 分割的是婚姻關系期間的所有 共同財產 包括 繼承 和贈送得到的財產等。 解除同居關系時,財產如何分割: 解除 非法同居 時,對 非婚生子女 的 撫養 、教育和 財產分割 ,應本著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及雙方過錯程度妥善處理。 解除非法同居,對在哺乳期內的子女,原則上由母方撫養,如父方有條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撫養。子女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應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見。一方將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撫養,須征得另一方同意。 解除非法同居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共同財產處理。同居期間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系處理。 解除非法同居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而形成的債權、 債務 ,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 解除非法同居時,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間患有嚴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財產時,應適當予以照顧,或者由另一方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 結婚登記 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規定,解除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何謂“共同所得”,一般認為形成同居雙方共有財產的“共同所得”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一是雙方共同生活,這是形成共有關系的基礎;二是雙方共同勞動、經營或管理,這是產生共有關系的前提條件。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才能構成共同所得,否則應視為個人所得。 綜上所述, 同居關系 是一種事實上的婚姻關系,目前的婚姻法是不承認的,同居關系實際上是一種不夠穩定的關系,男女雙方因為很有婚姻的束縛,可能會隨時分手,如果雙方有了孩子之后是很難保護孩子的合法權益的。
情侶分手財產怎么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 辦結婚登記 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該處的“一般共有”即共同共有,同 婚姻存續期間 所獲財產的 夫妻共同財產 沒有本質區別,也就是說,同居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房產,不管雙方的出資多少,雙方均平等地、不分份額地享有所有權,雙方終止同居關系時原則上應均等分割。 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共同債權各半分享;共同債務各半償還。但共同債權、債務份額不均等的,按份額享有和承擔。對共同債務應互負連帶清償責任。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系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參照“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進行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10.解除非法同居關系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系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 (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夫妻名義同居怎么分割財產
法律分析:同居分手財產需要先確定其屬于個人財產還是屬于共有財產,其中個人財產歸于個人,共同財產需要對其分割之后在確定歸屬。其分割可以采取對實物予以分割或者對其折價或者拍賣、變賣的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條 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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