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的證據有哪些
法律主觀:
可以證明家庭暴力的證據: 1、受害方自己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報警記錄以及警方的出警記錄; 2、受害方遭受家庭暴力后去醫療機構進行的傷害鑒定; 3、受害方去醫院治療的病歷記錄; 4、家暴方實施侵害的照片,以及家暴方施暴后寫的書面保證或實施家暴的有關錄音錄像等。
法律客觀:
《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條 家庭暴力 受害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后,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怎么樣才算是家暴的證據
如何搜集家庭暴力的證據:
(1)派出所出警記錄和詢問筆錄。當家庭暴力發生時,可以報警,請求警察的幫助。如果有一天對家庭暴力忍無可忍需要依法追究對方責任時,這些報警記錄和詢問筆錄就是最好的證據。
(2)鄰居的證言。遭遇不可容忍的家暴時一定要說出來,譬如讓熟悉的鄰居知道發生的暴力,這樣,一旦需要訴訟,鄰居的證言就是有價值的證據。
(3)悔過書、保證書等書面材料。出于多種原因,家暴往往會持續一段時間,期間,施暴者的保證書或悔過書之類的書面材料也是訴訟時的有效證據。
(4)能證明現場狀況的錄音、錄像等資料也是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證明家暴需要什么證據?
一、證明 家暴 需要什么 證據 證明家暴的證據有很多類型,如果自己具備一定的證據固定意識,那么取證就比較容易,具體說來可以從如下方面取證或固定證據: 1.發生家暴時立馬報警,在出警記錄中寫明出警原因和被家暴的過程,如果去派出所錄筆錄的也將家暴過程詳細陳述記錄;也可以向公安部門申請傷情鑒定,檢驗自己的傷情嚴重程度; 2.要及時就醫檢查,并且在就診記錄中寫明受傷原因; 3.將家暴過程錄音錄像拍照,記錄下過程; 4.對方如果在事后請求原諒的,要求寫 保證書 ,讓對方自己承認家暴行為; 5.申請物管、保安、鄰居、村委會、居委會出面協調,如果 打官司 也可以申請他們出庭作證; 6.因家暴受到精神傷害的,找心理咨詢師或醫院就診,可以作為請求賠償的依據。 以上是一些固定家暴證據的方法,如果已遭遇家暴,最重要的是保證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避免家暴的再次發生,因此建議你: 1.盡早搬離現在的居住環境,防止再次遭受家暴,如果暫時無法搬出,再次發生家暴時要第一時間報警、及時就醫,并且通過拍照、錄像等手段固定證據。 2.家暴屬于 夫妻感情破裂 情形之一,只要證據充分,提出 離婚 對方又不同意離婚的,可以起訴到法院離婚; 3.因 家暴離婚 的可以請求賠償,嚴重的甚至可以報案讓對方承擔刑事責任,也就是可能坐牢。 二、如何認定 家庭暴力 中的當防衛行為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第19條指出:要準確認定對家庭暴力的 正當防衛 。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權利免受不法侵害,對正在進行的家庭暴力采取制止行為,只要符合 刑法 規定的條件,就應當依法認定為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防衛行為造成施暴人重傷、死亡,且明顯超過必要限度,屬于 防衛過當 ,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認定防衛行為是否“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應當以足以制止并使防衛人免受家庭暴力不法侵害的需要為標準,根據施暴人正在實施家庭暴力的嚴重程度、手段的殘忍程度,防衛人所處的環境、面臨的危險程度、采取的制止暴力的手段、造成施暴人重大損害的程度,以及既往家庭暴力的嚴重程度等進行綜合判斷。 同時應當充分考慮案件中的防衛因素和 過錯責任 。對于長期遭受家庭暴力后,在激憤、恐懼狀態下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或者為了擺脫家庭暴力而故意殺害、傷害施暴人,被告人的行為具有防衛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顯過錯或者直接責任的,可以酌情從寬處罰。對于因遭受嚴重家庭暴力,身體、精神受到重大損害而故意殺害施暴人;或者因不堪忍受長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殺害施暴人,犯罪情節不是特別惡劣,手段不是特別殘忍的,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的故意殺人“情節較輕”。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根據其家庭情況,依法放寬 減刑 的幅度,縮短減刑的起始時間與間隔時間;符合 假釋條件 的,應當 假釋 。被殺害施暴人的近親屬表示諒解的,在量刑、減刑、假釋時應當予以充分考慮。 家庭暴力也就是我們說的家暴,這一行為其實會嚴重影響家庭成員之間的感情,而很多時候家暴都是發生在夫妻之間,而這一情況也成為了《 婚姻法 》中規定的法定離婚情形,同時也是屬于過錯情形之一。要是因此導致夫妻解除婚姻關系的,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作出 離婚損害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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