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欠下的貸款需要兒子償還嗎?
父親去世,欠下的貸款需要兒子償還。
父親有遺產,則應該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清償責任。兒子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有義務償還父親的債務。有以下內容:
1、在一般情況下,父子作為兩個獨立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各自享有不同的權利,承擔不同的義務,兒子是無需對父債進行償還的。
2、在繼承的情況下,兒子有限度地需要對父債進行償還。
如果父親死亡并留有遺產,兒子一旦繼承了財產,就要在繼承財產的范圍內償還父親生前所欠債務。當然,如果兒子放棄繼承的,對父親的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如果父親向第三人進行借款,兒子自愿承擔全部或部分債務,且第三人同意,即可以構成債務承擔,兒子一旦成為合同義務人就需要承擔還款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條 遺產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清理遺產并制作遺產清單;
(二)向繼承人報告遺產情況;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遺產毀損、滅失;
(四)處理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
(五)按照遺囑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分割遺產;
(六)實施與管理遺產有關的其他必要行為。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
(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
(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
(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條 既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遺贈的,由法定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法定繼承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以所得遺產清償。
父債子償是合法的嗎
父債子償是不合法的。
父親賠不起錢,兒女是否要承擔要看具體情況而定:
1、父母欠債屬于父母個人的債務,以其名下的財產進行執行償還。具體為:
(1)父、母親和成年的子女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財產也是獨立的。父母所欠的債務與子女是沒有法律上的利益關系的,父母所欠債務應由父母用自己的財產進行償還;
(2)但是,子女基于道德的考慮,自愿為父親還債,法律也不干預。
2、但父母欠債沒有償還就死亡的,兒女作為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應償還被繼承人生前所欠債務,但應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出部分,繼承人不負償還義務。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但存在兩種特殊情況:
(1)父親生前將財產贈與子女,如果涉及第三人利益,可能會認為故意隱匿財產,或者故意無償轉讓財產,其他利益相關人可以主張撤銷。
(2)如果夫妻對外欠債,在查實無錢可供執行,而其未成年子女卻有很多存款,法院極有可能認定該夫妻惡意轉移財產的。除承擔民事責任外,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債務糾紛起訴的概括流程如下:
1、提交訴狀申請立案,債權人可以寫一份起訴狀然后遞交到法院立案廳進行立案。具體需要以下材料: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工商登記檔案,社團法人登記證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等;
(3)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身份證明材料,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的主體登記資料、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
(4)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如借款合同、收據、還款計劃書、還款承諾書等債權憑證;
(5)訴訟時效證明。如還款催收通知書、催收短信、催收電話錄音、債務人出具的還款計劃或者還款承諾書等。
2、法院發出受理通知,在法院立案之后,人民法院會對債權人發出受理通知;
3、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
4、開庭審理、質證、辯論,上述程序進行完之后,雙方只需等待開庭,然后參與審判即可;
5、宣布判決結果,有可能是當庭宣判,也可能是擇日宣判;
6、判決生效,執行起訴前進行財產保全,有利于維護權益,有利于執行。
欠錢不還被起訴的后果如下:
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執行,法院強制執行房產、汽車等財產,會被拘留或者罰款,情節嚴重的,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
2、人民法院執行機構強制搬遷被申請執行人在房屋內或特定土地上的財物;
3、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4、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5、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6、限制出行。
7、單純的民間借貸一般夠不上刑事責任,但若債務人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則有可能會構成詐騙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老人欠款,法院會讓子女還嗎
老人欠銀行貸款不要子女還,由父母雙方自己承擔償還責任。老人貸款后去世,也不會讓子女還,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么同時也會繼承父親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根據相關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當事人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若是父母去世,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那么按照繼承的相關規定,子女就要承擔債務,在遺產范圍內償還。繼承遺產就須繼承債務,即父母死后子女繼承了其遺產的,需要在遺產價值范圍內還債。子女的個人財產不用來還債,或者是接受了父母的饋贈導致父母無非償還債務,也須代替父母償還債務。如果父母去世了,一般都是看父母的遺產份額多少,先還父母欠債,然后法定繼承人再繼承父母的遺產,是否子女還父母的債務,視具體情況而定。
貸前調查的法律內容
(一)關于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續有效的存在審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業,應當審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無從事相關業務的資格和資質,查看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應當注意相關證照是否經過年檢或相關審驗。
(二)關于借款人的資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冊資本是否與借款相適應;審查是否有明顯的抽逃注冊資本情況;以往的借貸和還款情況;以及借款人的產品質量、環保、納稅等有無可能影響還款的違法情況。
(三)關于借款人的借款條件借款人是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開立基本賬戶和一般存款戶;借款人(如果是公司)其對外投資是否超過其凈資產的50%;借款人的負債比例是否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四)關于擔保對于保證擔保的,對擔保人的資格、信譽、履行合同的能力進行調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付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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