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了可以法院調解嗎
夫妻雙方要離婚的,可以由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在雙方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簽訂的離婚調解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裁定雙方離婚生效。
離婚調解書,是指人民法院經過調解雙方基于離婚達成的協議制作的,記載調解結果的,具有約束力,可以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
離婚調解書是法院調解后當事人雙方不再請求法院判決離婚,由雙方簽字認可的文書。雙方當事人簽字生效。如果想離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如果當事人簽字不是真實意思表示,可以由法院認定文書無效。
2、可以在調解書生效后6個月以后再起訴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二、離婚訴訟怎么申請
1、起訴立案
如果你面臨離婚問題,夫妻雙方無法協商一致,那么必須走單方面離婚的程序,單方面離婚是指委托律師,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離婚的一個方式,出了協議離婚之外,只能走法院判決離婚了。起訴立案是起訴離婚的第一個步驟。具體由離婚律師為你收集證據,準備材料,起草離婚起訴書,然后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立案。
2、法院收案調解
當你到法院遞交起訴材料之后,法院會審查你準備的材料是否完備,如果不完備,那么需要你另外補充材料,如果你的材料齊全,那么法院會收下你的所有材料,但是不會收取訴訟費,而是給你一個調解案號,根據法律規定,調解是離婚案件必須經歷的程序,所有的離婚案件都要先調解,調解時間一般是2個月為限,如果2個月內調解不好,那么直接進入下一個程序。
3、開庭審理
當調解不成,法院會正式立案,出具訴訟案號,然后通知你繳納訴訟費,一般上海法院離婚訴訟費用為200元,超過20萬的財產部分要加收訴訟費。然后1個月左右,法院會安排開庭,在開庭中,法院要求雙方舉證,質證,發表意見等程序,查明這個案件的事實。
4、判決上訴
開庭完畢一個月左右,法院會出具判決書,判決是否準予夫妻雙方離婚,如果你對結果不滿意,可以在15天內上述到法院,上訴法院會再次立案,開庭,判決,然后終結。
5、執行
如果離婚判決書,或者離婚調解書涉及財產分割等內容,那么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例如房產更名辦理,車輛過戶辦理等情形,如果對方不配合,法院可以強制辦理執行過戶手續,也可以拍賣房產來執行等等。
三、怎樣領取離婚證
1、受理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提出的申請并核查其應當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記機關明確告知申請離婚登記的夫妻關于民法典規定的登記離婚的條件;
3、詢問關于離婚協議的內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異議的應當重新協商達成一致;
4、詢問關于子女撫養及財產、債務的處理是否有異議,如有,應當重新協商一致;
5、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手印;
6、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宣讀《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填寫《離婚登記處理表》。
離婚可以由人民法院進行調解,離婚調解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九十三條調解的原則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離婚調解方式是:法院在審理前會詢問當事人是否需要調解,當事人同意的,法院會組織調解;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并盡可能就地進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調解書。
法律客觀:《民法典》
第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民法典》
第九十四條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并盡可能就地進行。
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民法典》
第九十八條
下列案件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調解書:
(一)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
(二)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
(三)能夠即時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案件。
對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協議,應當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審判人員、書記員簽名或者蓋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可以。丟失后去原法院按照相關程序補辦即可。具體步驟如下:1、夫妻雙方如果是經法院調解離婚的,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丟失,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到調解你們離婚的法院檔案室。2、出示身份證,提供案件號,至少應當提供調解離婚的年度,向工作人員申請復印調解書,3、復印完成后加蓋檔案室的的印章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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