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新婚姻法
一、其中對于個人婚前財產的保護,新婚姻法有明確的規定
(1)父母出資買的房,登記在自己孩子名下的,不管是結婚前還是結婚后,法院認為房產與配偶無關,屬于個人財產。
(2)婚前購買的房產,登記為自己名下自己單獨還貸,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不與配偶分割財產。
(3)婚前購買的房產,登記在自己名下,但是夫妻二人共同還貸的,離婚時要考慮另一方還款部分金額進行補償。
二、對于離婚規定了夫妻離婚有30天的冷靜期
也就給了兩個想要離婚的人一個月的冷靜時間,假如有一方不愿意離婚的話,這婚就離不成了,這樣子應該可以大大降低離婚率。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財產分割問題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 他從95年下崗無收入來源 全部由我來負擔所有家里生活 他奶奶于2000年將一套公產房以3萬元價格同意轉讓承租權給我老公 但是3萬元是我出的 2012年 我女兒和我共同出資(我老公沒有出資)購買新公產房一套 寫我的名字 2014年 我女兒與我出資(我老公沒有出資)又購買私產房一套 寫我的名字 請問 這三套房子都是我們夫妻共有財產么?離婚時如何分割?假如我現在改為我女兒名字還算是夫妻共有財產么? 1.如果因為丈夫一方出軌,妻子可以得到%多少的補償
如果單純是出軌比如一夜情之類的,是沒有補償也沒有賠償的,但是有證據證明的話可以作為感情不和而離婚的一個過錯而適當多分財產
如果這個出軌是指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那么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而不是補償。依據是婚姻法46條
2.兒子能作證人嗎
從證據角度分析,兒子是能夠作為證人的。但是必須是在和他年齡、智力水平相適應的條件下才能做證人,并且雖然能做證人但是其證人證言的證明力是比較低的
3.如果單純問財產分割,那么法律中對女方有利的規定如下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依據是婚姻法39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依據是婚姻法42條
就本案而言你可以對照出軌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如果不符合的話就不能主張法定的賠償而只能把出軌情節作為離婚誘因而主張適當多分割財產而已
唯一的建議就是盡量收集男方出軌的證據,在實踐中法院是會考慮這個情節從而對女方做出有利判決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祝順利!
相關推薦:
遺棄多久才構成遺棄罪(父母扔下孩子多長時間是遺棄罪)
如何去處理遺產繼承糾紛(產生遺產繼承糾紛怎么解決)
有效的遺囑必須具備什么(遺囑有效的4個條件)
如何變更與撤銷遺囑(遺囑可以改嗎)
老年人立遺囑權(80歲以上老人立遺囑有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