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用一定的方式聲明撤銷或變更原遺囑。遺囑人可以以書面形式向原訂立遺囑的公證機關或原遺囑的代書人、見證人作出撤銷或變更原遺囑的聲明。
2、以立新遺囑的方式使原遺囑喪失法律效力。
3、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時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轉移、部分轉移的,遺囑視為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 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法律分析:遺囑撤銷的手續如下:
1、當事人必須親自向公證處提出申請;
2、當事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必須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且并未受到任何人的脅迫誘使;
4、撤銷公證遺囑的原因真實、明確。
遺囑撤銷是指遺囑人以意思表示或其他行為對原來所立的遺囑予以廢止,使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遺囑在將來也不因遺囑人的死亡而生效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 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遺囑后,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夫妻共同遺囑遺囑有效,夫妻共同遺囑是指夫妻之間經過商量,對共同財產采取一致意見,用同一個遺囑的方式處理死后的財產。夫妻共同遺囑的設立是基于夫妻雙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遺囑處分的對象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依“法無禁止便可行”的法律原則,夫妻雙方可以用共同遺囑形式來處分其共同財產。在這里,還要說明的是,一方死后,活著的一方是沒有權利代替死者立遺囑的。,夫妻共同立遺囑的,需要是共同意思表示,并符合以下條件:,1.遺囑人必須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2.必須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3.遺囑中所處分的房產要明確是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是共同財產的,要有雙方共同意思表示。,4.遺囑的形式,要合法。比如常見的,自書遺囑要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夫妻共同遺囑的撤銷:,1.夫妻雙方或一方立共同遺囑時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2.夫妻二人如果覺得有必要,可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撤銷先前訂立的遺囑。但如果遺囑是經過公證的,撤銷該份遺囑應當到公證機關辦理撤銷手續。,3.一方撤銷。訂立共同遺囑后,夫妻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對原先所立共同遺囑進行撤銷。但共同遺囑中明確約定撤銷條件,在條件不具備時,其撤銷權應受到限制。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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