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離婚有一方不同意怎么辦
民法典規定夫妻兩個人離婚一方不同意,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若是認為夫妻感情破裂,則會判決離婚,不需要任何一個人的同意。法院判決離婚后不用領取離婚證。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要到對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
一、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⑴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⑵戶口本;
⑶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
⑷結婚證;
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民事庭受案后,向被告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也通知到庭參訴。
二、雙方到庭后,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調解的結果有3種:
⑴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則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⑵經調解后,被告同意離婚請求的,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⑶經調解后,原告仍堅持要求離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三、法院以雙方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準予離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⑴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⑵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⑶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⑷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滿2年的;
⑸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須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現役軍人,他如果不同意離婚,那么你不能提起離婚訴訟。
拓展:
單方起訴離婚程序
1、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后,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予以受理離婚起訴的。單方起訴離婚程序分為三個階段:起訴階段、審理階段、判決階段。
2、起訴階段。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離婚訴訟程序也隨即開始。
3、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4、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5、單方起訴離婚注意事項: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一方不同意怎么樣才能離婚
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第一次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如果沒有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法定情形的話,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
司法實踐中,在不具備法定離婚情形的離婚訴訟中,對方堅決不同意離婚,是法官不予判決離婚的一個重要理由。法庭上,對方往往稱夫妻之間感情尚在,希望能繼續好好生活,對干此種情形,法官通常會給被告一個機會,希望雙方更能夠珍惜夫妻之間的感情,維系夫妻關系,判決駁回起訴。
但是,不能固化的認為第一次起訴就沒有判決離婚的可能性,離婚案件在第一次起訴證據充分的情況下,能夠證明雙方已經達到“感情確已破裂”的程度,法院也會判決離婚的。
1、確定管轄法院
離婚訴訟的管轄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2、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材料
確定管轄法院后,應當書寫起訴狀并準備相關證據材料,其中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等信息;
(2)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機關、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在離婚訴訟中,訴訟請求主要包括判決離婚、子女的撫養問題、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和債權債務處理等問題的訴求。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住所、聯系方式等。在離婚訴訟中,當事人除了請求法院解除婚姻關系外,還常常涉及子女撫養、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債務清償等問題,因此,夫妻一方在起訴離婚時,針對相關訴訟主張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證明。一般來說,起訴時要提供的證據材料有:夫妻婚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原告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有子女的還應該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或戶口本;如果有財產需要分割,還需提供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還需要提供法院的生效判決。
3、立案及受理
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及相關證據材料后,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會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另外,法院予以立案的,會向原告發送訴訟費用的繳費通知,原告需要在規定期限內繳納相關訴訟費用。
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會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則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并就起訴狀內容進行答辯。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會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
4、開庭審理
開庭審理階段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實質性階段,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1)法庭調查;
(2)舉證質證;
(3)法庭辯論;
(4)最后陳述。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離婚案件中的調解,是貫穿離婚訴訟程序始終的,雙方隨時可以達成調解,由人民法院對當事人自愿達成的協議進行確認并制作調解書。因此,在離婚時制定調解方案和談判方案是至關重要的。
離婚案件的當事人無特殊情況,原則上要求當事人雙方親自參加離婚案件的庭審。
單方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能離嗎
單方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能離。有下列情形的應當準予離婚:
1、當事人雙方有一方存在重婚行為的;
2、有一方存在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的;
3、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當事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訴訟離婚的程序是什么
1、提交起訴書,夫妻感情破裂證據材料;
2、被告提交答辯的,由法院送達答辯狀副本給原告;
3、開庭審理,開展法庭調查,雙方質證,查清事實真相,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
4、法院送達判決法律文書,當事人簽字即為生效。
離婚單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辦
離婚單方不同意離婚可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
夫妻雙方一方不愿意離的,想離婚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以及自己的身份證明,離婚的證據材料及其復印件進行訴訟離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先將雙方聚在一起進行庭前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的方式:
1、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如果能夠對離婚達成共識,并對共同財產的分割、孩子撫養、孩子撫養費、夫妻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能夠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采用這種方式。采用協議離婚,只要向婚姻登記機關出具有關證件和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會對離婚登記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若查明情況屬實,并已對子女、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的,當場就會發放離婚證;
2、訴訟離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雙方對于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共同債務的分擔等問題達不成一致的,則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過一年的法院起訴。訴訟離婚的時間要比協議離婚長得多,一審一般審理期間為3至6個月,二審一般為3個月。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有一方不愿意離婚,另一方可以起訴訟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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