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暴,女方可以起訴離婚嗎
只要 雙方同意離婚 并且能對財產分割問題、 孩子撫養權問題 協商一致,就可以拿著 離婚協議書 、結婚證和身份證明到一方當地 民政局辦理離婚 手續。若是 一方不同意離婚 或者財產問題、孩子撫養權問題協商不好,只能訴訟離婚,訴訟離婚能否一次性離掉需要看一方是否存在法定的離婚情形。根據你提供的情況,你們的婚姻存在可以法定離婚的情形,所以 法院判決離婚 的可能性還是較大的。但是是否存在家暴還需要嚴格界定和判斷,法律意義上的家暴是指一方以毆打、捆綁、殘害、 限制人身自由 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對另一方實施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家暴的認定在法律上比較嚴格,如果法院認定為構成家暴,那么法院有很大可能判決離婚。同時無過錯方可以主張 精神損失費 以及物質損失費。雙方在日常生活中一方若有家暴情形存在,另一方或者家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警、申請庇護或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來保障受害方的健康。人身安全保護令主要包括以下措施:1.禁止對方實施暴力;2.禁止對方騷擾、跟蹤、接觸你及其相關近親屬;3.責令對方遷出你的住所;4.實施保護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男方家暴不同意離婚女方可以起訴嗎
法律分析:可以起訴。對于起訴到法院的離婚案件,根據法律規定,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如果不同意離婚調解,法院會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的實際情況作出判決。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只能在6個月以后再次起訴離婚。第二次起訴后,法院判決離婚的可能性比較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老公有家庭暴力,可以起訴離婚嗎?
可以起訴離婚。其實無論是配偶家暴還是出軌,還是這些都沒有,但是夫妻感情破裂;甚至是單純的就是不想再過下去了——只要是想離婚,法律上都可以請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離婚。
法院會按照正常程序,先調解。如果沒有特殊情況,一般第一次不會判決離婚,半年時間以后再起訴,法院調解無效,確認夫妻雙方感情關系確實已經破裂,才會依法依規判決離婚。
離婚審理必須調解:
1、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必須根據查明的事實,依法對雙方進行說服教育工作,對有過錯的一方進行批評,對無過錯的一方進行疏導;
2、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訴訟離婚的具體流程如下: 1、提出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3、經審查,如果訴訟符合法律規定,則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離婚案后,應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離婚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
6、法院依照原告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判決是否準予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子女歸誰撫養。
男的家暴還不愿意離婚該怎么辦
男的家暴還不愿意離婚的方法如下:
1、男方家暴不肯離婚的,女方可以起訴離婚;
2、如果男方不同意,又不能證明家庭暴力的,法院可能判決不離婚;
3、女方堅持離婚的可以在6個月之后再次提出離婚。
單方面起訴離婚的流程:
1、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關的材料主:
(1)起草民事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身份證、結婚證和部分證據;
2、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辯狀,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
(3)庭審前準備,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
(4)通知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5)保全,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3、法院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產生兩個結果:
(1)經調解和好,法院調解應當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
(2)經調解協議離婚,如果當時人經過調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離婚,那么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4、調解不成法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
(1)安排開庭時間,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2)通知到庭訴訟,在開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
(3)開庭審理,法院會詢問當事人,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要如實回答;詢問證人、鑒定人等;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5、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會再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強奸罪】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奸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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