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一方不同意能判離婚嗎
離婚案件一方不同意能判離婚嗎一、離婚案件一方不同意能判離婚嗎
1、離婚案件一方不同意是否能判離婚,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
(1)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能判離婚;
(2)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后,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后提起第二次離婚,可以判決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3)經法院調解后,夫妻雙方同意調解的,可以不判決離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訴訟離婚的流程是什么
訴訟離婚的具體流程如下:
1、提出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3、經審查,如果訴訟符合法律規定,則作出受理決定并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離婚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
6、法院依照原告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判決是否準予離婚、財產如何分割、子女歸誰撫養。
一方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會判離婚嗎
法律分析:法院是否判決準予離婚,完全以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破裂為依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起訴離婚,經調解無效的,即使另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法院仍應判決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蹤的。我國《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七)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或者調解和好的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p>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相關推薦:
離婚誰起訴好(對于離婚誰先起訴比較好)
起訴離婚再婚(起訴離婚后能再婚嗎)
關于婚姻法離婚撫養費(婚姻法規定離婚協議撫養費怎么定)
打官司嗎離婚(離婚一定要打官司嗎)
離婚訴訟一審(起訴離婚一審和二審要多久多少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