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離婚后孩子歸誰
孕期離婚后孩子歸誰,現在的時代離婚是生活中常見的現象,也經常會因為子女的撫養問題發生糾紛,一般兩歲以下都歸女方,孩子姓氏可以跟母親,以下詳細介紹孕期離婚后孩子歸誰。
孕期離婚后孩子歸誰1懷孕離婚孩子歸誰
懷孕期間法律規定男方不準離婚的,女方要離的話孩子會歸女方,一般兩歲以下都歸女方,孩子姓氏可以跟母親,孩子長大男方不能搶走,但是有探視權。一般情況下,兩歲以內的孩子歸女方撫養。兩歲以上的孩子需要結合各方的經濟條件、成長環境等因素,一般會判給更有利的一方。
【相關知識】
《民法典》
【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離婚后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孕期離婚后孩子歸誰2一、離婚后懷孕了孩子歸誰
這種情況一般孩子是歸女方。男方支付撫養費。
二、離婚時子女撫養權怎么判
(一)孩子不足兩周歲
兩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二)孩子在兩周歲以上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隨其生活,對孩子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孩子共同生活的。
5、孩子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或外孫孩子的,可作為孩子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三)孩子在十周歲以上
1、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孩子的意見。
2、在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孩子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孩子的個人的意愿。
3、考慮孩子的意見并不是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孩子的條件時,才考慮孩子個人的意見。
4、男方要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可從其收入較高,有撫養能力和孩子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孩子的理由來爭取。
孕期離婚后孩子歸誰3一、夫妻在懷孕期離婚孩子歸誰
胎兒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而《婚姻法》沒有關于胎兒權益保護的特殊規定。因此,待胎兒出生后,雙方可以另行解決離婚子女撫養問題。
胎兒出世后的撫養問題依照《婚姻法》關于離婚子女撫養問題的規定,即“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沒有結婚登記的,不是夫妻關系的,則不用辦理離婚的;涉及小孩的撫養權問題的,協商不成的, 可以起訴處理的;2周歲以下的小孩歸女方撫養的,男方承擔撫養費的;2到10周歲的小孩,應當依據誰會更加有利于小孩的成長角度,決定撫養權的歸屬的;10周歲以上的小孩在決定撫養權時應當征求小孩的意見的.;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處理的;
對于孩子撫養問題,要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后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見。
不撫養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歲以前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間。如果在今后的撫養期內,一方不適合撫養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訴,要求變更小孩撫養權。
二、懷孕期間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孩子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夫妻離婚孩子撫養費給付標準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考慮:
(1)子女生活、就學、就醫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額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計算,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較穩定的獎金;無固定收入或者收入過高或過低的,可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
(3)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怎么判孩子,也會涉及到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來說,撫養費的給付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但是高中以上學歷,比如在大學就讀,父母則沒有法定撫養義務。
實踐中,對于撫養費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為:
1、一次性支付給對方;
2、定期給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給對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歲時止。
要是夫妻在女方懷孕期內離婚的話,此時會受到一定的限制,主要是對男方起訴離婚有限制。在沒有特殊情況的時候,法院一般是不受理男方起訴離婚的請求,但要是女方提起離婚訴訟,又或者是雙方協商一致離婚的話,那最終還是有可能離婚。
法律分析:懷孕期間,根據法律規定男方是不準提離婚的,女方要離的話,首先雙方可以協商孩子歸誰,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法院判決,一般這時候都會判給女方。兩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歸女方,孩子姓氏可以跟母親,孩子長大男方不能搶走,但是有探視權。兩歲以上的孩子需要結合各方的經濟條件、成長環境等因素,一般會判給綜合條件更有利的一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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