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婚前財產公證?有什么作用
婚前財產公證”是婚前財產約定協(xié)議公證的簡稱,指公證機關對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范圍、權利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xié)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婚前財產公證”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xié)議,辦理公證;另一種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達成協(xié)議,辦理公證。
戀人們從相識相戀到攜手步入結婚殿堂,這是一個多么溫馨的過程,愛情通過婚姻的形式被賦予了更為神圣的意義。本已堅定風雨同舟,卻要在此時為愛情標上價碼,部署好撤退路線,還有比這更令深愛著的戀人們懊惱的嗎?未入圍城就假定離婚,讓本來坦然相對的戀人疑慮重重埋下心理陰影。 “婚前財產公證”貌似給雙方的物質生活提供了法律保護,但無形中卻傷害了雙方的感情,褻瀆了愛情,也褻瀆了婚姻。 錙銖必較 置疑信心 做婚前財產公證無疑是沒有將愛情進行到底的勇氣和對兩人的婚姻缺乏信心的體現(xiàn)。
如此“秋前算賬”極容易造成兩人間的信任危機甚至引起感情破裂,讓人置疑其婚姻本身就是以金錢、財產為籌碼的功利性婚姻。夫妻本就應該患難與共、甘苦同享,如此錙銖必較,豈不可悲。 向傳統(tǒng)美德宣戰(zhàn) 我國歷來重視婚姻的道德性和倫理性,強調夫妻同心患難與共,這有利于家庭和睦、社會安定,但“婚前財產公證”這種明算秋毫的形式卻讓即將結婚的戀人們望而生畏惟恐避之不及。 有人將婚姻比作是“兩個人的企業(yè)”,婚前財產協(xié)議就好比是企業(yè)“合資”協(xié)議書,對資產和利潤做著最合理的分配。婚姻在此被詮釋成了一樁特殊的“買賣”,需要討價還價并且明算賬目,夫妻關系籠罩在這樣的金錢關系下還有何婚姻意義。
什么是婚前財產公證?有何法律依據?
在傳統(tǒng)觀念中,婚前財產公證似乎很難和普通人掛上鉤。近年來,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廣大人民群眾綜合素質的提高,人民生活觀念的轉變,婚前財產公證也正逐漸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數量逐年增加。婚前財產公證,是保障婚姻還是破壞愛情?
近日,湛江市粵西公證處服務大廳內,市民張先生帶著女友陳小姐前來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手續(xù)。2015年,張先生經過自己打拼,在湛江購置了一套130平方的商品房,最近他打算和女朋友李女士領結婚證。為了表明自己對女方的愛毫無保留,經與女友商量后,張先生決定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將房產的一半產權贈予女朋友,做為婚后共同財產。“我與女友相戀已經3年,彼此非常了解和信任,希望相守終生,我決定把財產與她共享,也證明我對她的愛毫無保留。”張先生說。
記者走訪中了解到,前來辦理婚前公證的人群中,“黃昏戀”的戀人不在少數。今年56歲的吳女士喪偶多年,2019年年初,吳女士認識了離婚多年的劉先生,兩人決定在8月份領證結婚。由于雙方名下都有房產,也都有子女,都希望以后將房子留給自己的子女。經協(xié)商,雙方決定到公證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
公證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市民個人財產增加和法律意識增強,財產公證日漸受到市民重視,尤其是婚前財產公證。其中,有不少“黃昏戀”的財產公證。這類公證者,多是再婚,一般都涉及家庭利益重組,若是財產歸屬沒弄清楚,家庭內部紛爭將使親人間的矛盾激化,這樣的老年婚姻不可能幸福。若再婚老人愿意辦理婚前財產公證,那么婚前財產歸個人所有,不受結婚影響,不少問題就可以迎刃而解。
接受:物質感情并不沖突。
“現(xiàn)代女性更獨立,有很多女性婚前財產比男性還多,理性對待婚前財產我覺得是必須的。”前來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郭女士是一名電商創(chuàng)業(yè)老板,其名下已有4套房子,2018年,與現(xiàn)男友相戀后,雙方準備今年結婚。由于雙方都有較好的經濟基礎,兩人都對婚前財產公證有共識。
“我倆都有一定的經濟基礎,為了避免婚后產生矛盾,經過彼此的溝通,在男友同意后,我們準備做婚前財產公證。一部分房產由我們夫妻共同擁有,另一部分將會轉至父母名下,確保各方利益。”郭女士認為,物質與感情并不沖突,做好婚前財產公證,只是對雙方的尊重,保護雙方利益,并不會因此影響雙方感情。
在前來辦理婚前財產公證的市民中,雙方經濟條件相差懸殊的占多數,經濟條件差的一方不愿意別人說自己想通過婚姻致富,做了婚前財產公證就能維護自己的尊嚴和名譽;經濟條件好的一方,也不想對方與自己在一起是出于金錢目的,把婚前財產公證作為夫妻感情的一種考驗。記者走訪調查中,不少接受婚前財產公證的市民表示,敢于接受婚前財產公證,說明夫妻感情不是建立在金錢的基礎上,讓婚姻更純粹。
除了個人購置房產等婚前財產外,不少年輕人的婚前財產是由父母購置或提供的。隨著近年離婚率的提升,不少市民都認為,如果雙方因感情不合,鬧離婚,存在財產糾紛。如果做了婚前財產公證,也許這樣的一幕就會避免。
湛江市粵西公證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婚前財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對將要結婚的男女就雙方婚前財產、債務范圍和權利歸屬所達成協(xié)議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婚前財產公證在國外是一項成熟的婚姻法律制度,在我國,因受中國傳統(tǒng)倫理道德思想觀念的影響僅處于萌芽狀態(tài),發(fā)展緩慢。不過,人們正在逐步接受。在結婚之前做財產公證,有利于婚姻的穩(wěn)定性,因為這種方式能夠讓夫妻雙方在婚姻生活中保持地位平等,保證雙方的合法利益。
從業(yè)多年的陳律師則表示,我國公證強調自愿原則,但婚前財產公證實質作用是婚前財產公證是一項可供婚姻當事人選擇性行使的權利,而不應以婚前財產公證會破壞夫妻感情為由而受到摒棄,單純地認為這是對夫妻雙方的不信任。推行婚前公證,是能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障夫妻雙方權益、避免紛爭。
“尤其在離婚率不斷提升,‘黃昏戀’不斷增加的環(huán)境下,婚前財產公證實質是為更多保障雙方權益,避免婚姻財產糾紛的重要保障。”陳律師認為,由于“黃昏戀”涉及雙方的財產和經濟等問題,又常常讓老人及子女們產生矛盾和糾紛,甚至引發(fā)沖突造成悲劇。因此,個人建議“黃昏戀”的老人可辦理婚前財產公證,這不僅有效化解了這樣的矛盾和糾紛,更讓“黃昏戀”少了功利性,對家庭和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十分有利。
婚前財產公證有什么用?
你好,這個是能接受的,而且也是有必要的。
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有其必要性:
1、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使申請人根據我國《婚姻法》、《繼承法》等規(guī)定,對婚姻雙方的各自財產確定為個人所有,明確分清了財產的所有權,在法律上得到保護。
2、及時防止和懲治違反婚姻法的行為,避免離婚時因無法確認婚前財產而導致家庭內部產生不必要的糾紛,有利于法院分清婚前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更好地處理訟案,以保護夫婦雙方的合法權益。婚前財產的公證行為是婚姻當事人通過婚前協(xié)議對婚后的落實,從而使得雙方當事人的權益得到切實的保障。結婚的確不是為了離婚,但誰也不能保證今后漫長的歲月里不會發(fā)生變化,與其逃避它,不如認可它。
3、避免了更多矛盾和沖突的發(fā)生,從而有利于夫妻生活的穩(wěn)定和社會的和諧發(fā)展。隨著社會的發(fā)展,人們思想的高度開放和自由,現(xiàn)代人愛情的物欲化,導致婚姻自由程度的提高,從而又導致了離婚率的上升。然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個人的財產的增多,從財產的范圍到財產的構成以及財產的數量等較之以往都發(fā)生了轉變,呈現(xiàn)出財產構成向多元化方向發(fā)展、財產數額顯著增多、投資經營性財產所占比例增大的趨勢。
尤其在結婚后,由于夫妻長期共同生活、消費,原本清晰的財產歸屬也就模糊起來。一旦遇到離婚,在財產的分割上也很容易出現(xiàn)糾紛,這類財產的所有權歸屬相當難以理順,分割困難,有許多夫妻即使在法院判定后,依然糾紛不斷。而婚前財產公證作為一種非訴訟的準司法制度,為人們預防這一財產問題上的糾紛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4、結婚前,男、女雙方依法到公證機構對各自的財產、債務范圍、權利歸屬問題進行公證,經過公證的財產約定將會得到法律的直接認可。因為公證書不同于一般文書,它具有法律上的證據作用,一旦涉及訴訟,人民法院可以將公證書直接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九條將“已為有效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列為當事人無需舉證證明的事實之一。
祝你好運。
相關推薦:
返還彩禮有憑據嗎(返還彩禮會有憑據嗎)
重婚罪外人可以起訴嗎(別人能起訴重婚罪嗎)
約定夫妻共同財產(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是怎么約定的)
欺詐離婚是否有效(欺詐性離婚協(xié)議書有效嗎)
彩禮返還多久可以判決(起訴要回彩禮多久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