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結婚證需要帶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1)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2)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委會出具;
(3)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如果是再婚當事人,需要特殊證明、離婚證書;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駐外使、領館認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再結婚的要求如下:
1、雙方必須是自愿結婚,不得受他人脅迫而結婚;
2、雙方都需要滿足結婚的法定年齡是男方不能小于22周歲,女方不能小于20周歲;
3、初婚者需要提供單身證明、再婚者必須有無配偶證明,比如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者伴侶死亡證明;
4、雙方為非近親關系,即雙方不是直系血親也不是旁系三代以內血親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離異的人再婚需要什么證件
離異的人再婚需要什么證件,離婚的人也可以再次結婚,那么大家知道離婚的人再婚需要帶什么證件嗎?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下面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離異的.人再婚需要什么證件1
離婚的人再婚需要提交以下證件:
1、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原件;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紅底雙人照(可當場拍照);
4、離婚者需要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
5、婚檢證明(自愿)。
屬于離異的,應提供由婚姻登記機關開具的單身證明。所以離婚后再次結婚的,需要提交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還有離婚證或者法院的離婚判決書,這幾樣是一定要提交的,還有一個婚檢證明的話,主要還是要看當地部門的要求。
離異的人再婚需要什么證件2離婚女人再婚需要帶什么證件
1、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問雙方是否自愿,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字、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后,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系,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予以確認。
再婚登記需要離婚證嗎
你知道再婚登記需要證件嗎?生活中,很多朋友再結婚后發現伴侶不適合自己,會選擇離婚。而如果離婚后想要再婚的話,就需要準備相關的證件。有朋友想知道再婚登記需要離婚證嗎?下面是我幫大家收集的相關解答信息,感興趣的朋友趕緊來了解一下吧。
再婚登記需要離婚證嗎1
一、再婚登記需要離婚證嗎
1、再婚登記需要離婚證
根據《婚姻法》規定,當事人進行結婚登記時,如果離過婚需要出具離婚證明,一般為離婚證或者法院判決的離婚協議書、調解書等。若是喪偶的,則需要證明自己無配偶證明,一般到村居委會開具。
離婚證件是指法院出具的離婚調解書和離婚判決書)必須經我國人民法院的裁定承認。裁定承認的,即視為有效;被駁回的,視為無法律效力。
2、再婚登記后沒收離婚證
按規定,離婚后再婚需要收回離婚證。若當事人丟失或毀壞了《離婚證》的,則當事人可持本人戶籍證明和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原婚姻登記機關經核查婚姻登記檔案,證實當事人確曾依法在該機關辦理過婚姻登記。
再將當事人申請核查屬實的情況,報市、市轄區、縣民政部門審查批準后,依法為當事人出具《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所補辦的有關證明書與《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可以憑《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即可辦理離婚手續。
二、再婚登記需要什么程序
1、申請
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
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
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
5、發證
辦理登記手續后,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系,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予以確認帶上離婚證。
再婚登記需要離婚證嗎2再婚注意事項
1、離婚的公民上次婚姻若是在國外進行解除的,那么其離婚證明必須有我國法院進行認定并承認,這樣的離婚證明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視為無效。
2、若原配偶是中國公民的外國人在國外離婚,并在國內再次申請結婚,那么其離婚證明必須經由我國人民法院的承認,否則無效。若原配是外國公平,在國內結婚,只需要經公證機關公證即可。
3、兩人離異若是由法律判決,那么必須提供由法院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離婚證明。
4、與我國簽訂司法條約的國外法院出具的離婚證件,需要按照條約的規定進行辦理。
5、離異者再婚時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離婚證明或是離婚證,假證或是亂涂改的證明都視為無效證明,不給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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