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領取離婚證,則該離婚協議書沒有法律效力,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若已領離婚證,對方不履行協議約定的財產分割內容,則可到法院就該離婚協議進行起訴。
作為解除夫妻身份關系的法律行為,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協議離婚可以簽訂離婚協議書,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即可,領取到離婚證,該離婚協議書即告生效,夫妻雙方需要遵照離婚協議來履行義務,享有權利。但如果沒有領取到離婚證的話,該離婚協議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夫妻雙方有任何一方拒絕離婚,則另一方只能通過訴訟來離婚,而不能要求一方履行離婚協議。如果雙方依據離婚協議已經領取離婚證,只是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內容,則該離婚協議作為已經生效的合同,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另一方履行該離婚協議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不少人認為對方不執行離婚協議的內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離婚協議。離婚協議書雖然有法律效應,但不屬于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所以并不能直接通過法院申請執行。如果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我們該怎么辦呢?下面就來了解一下
離婚協議的效力是什么?
一、雖然離婚登記處機關備案的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應,但并沒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不能直接根據協議內容,請求法院對不履行一方的財產采取強制措施。
二、離婚協議書是男女雙方關于人身關系,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合意。如果沒有欺詐、脅迫等行為,且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那么離婚協議可以認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應。
如果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我們該怎么辦呢?
一、對方如果不履行離婚協議,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的義務,我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生效,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
二、經人民法院審判并判決后,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溫馨提示:在實際法律問題情境中,個案情況有所差異,為了更好的解決您的問題,保障您的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專業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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