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如何起訴離婚
離婚如何起訴離婚,在日常生活中,難免存在有一些夫妻因為關系不和或者是其它原因而導致最后婚姻破滅,離婚需要準備的東西有很多,有一些列的辦理手續,以下離婚如何起訴離婚。
離婚如何起訴離婚1一、對方不同意離婚怎么起訴離婚
可單方起訴離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會優先進行調節,調節無效,會準予離婚。
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
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
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并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后,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
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愿不愿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
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
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再次起訴離婚。
二、起訴離婚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起訴離婚需要寫離婚起訴書說明起訴離婚理由、財產分割請求和孩子歸屬要求。
另外還需要準備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感情破裂的證據、財產證據、有利于子女撫養的證據等。
起訴離婚,法院不一定會判離,不是你想離婚,法院就會按照你的意愿給你判離,你需要向法庭提交你們夫妻感情破裂,無法繼續生活下去的證據,只有這樣法院才會判離,同時如果對方有過錯的還可以要求賠償,但這一切的關鍵都在于你的證據,建議您在起訴離婚前最好是就自己情況咨詢專業的`律師,做好準備。
離婚如何起訴離婚2異地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離婚有兩種情況,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指:夫妻雙方若能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協商一致,可以選擇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訴訟離婚指:若兩人不能協商一致的話,一方起訴離婚,管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基層法院。
異地離婚手續如何辦理
1、異地離婚需要準備證件:
1、雙方戶口本
2、雙方身份證
3、結婚證
4、一寸免冠近照兩張
5、離婚協議書
2、異地離婚需要準備手續: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相關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講明登記離婚條件并詢問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3、夫妻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說明書》。
4、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做監督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5、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6、婚姻登記員頒發離婚證,當事人解除夫妻關系。換以前不管是哪種方式的離婚都是不被認可的,而現在大家的思想開放不少,只要大家不后悔自己的選擇,離婚也不是什么丟臉的事。要是離婚是解決煩惱的最佳方式,好聚好散也好!
離婚后戶口怎么辦
對于夫妻離婚后戶口的處理,我國的相關法律是這樣規定的: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并注銷戶口。因此,如果是由于離婚引起的分戶、遷戶問題,您就可以帶著離婚證、本人身份證還有戶口本,去當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那么,孩子的戶口又該怎么解決?一般有以下幾種解決方式:
1、孩子撫養權歸屬,孩子的戶口就歸誰;
2、如果小孩未滿18歲,可由父母代為辦理戶口遷移;
3、如果小孩滿18歲,可自己去辦理戶口遷移;
4、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戶口本、身份證到公安機關單獨辦理手續即可。
離婚后多久可以復婚
其實離婚之后再復婚是沒有時間限制的,隨時都可以,只要感情還沒有破裂。只是,婚姻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它的產生與消除都必須經過法定的程序。因此,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離婚如何起訴離婚3發現結婚證丟失找不到的情況下,該如何辦理離婚手續呢?
處理方式一:直接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這種方法,只能適用于夫妻雙方有一方的結婚證丟失需要離婚的情況。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
處理方式二:先去原婚姻登記機關開證明,再辦理離婚登記
這種方法,適用于夫妻二人的兩本結婚證都丟失但需要離婚的情況。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證明等證明材料辦理離婚登記。但是當事人應對結婚證丟失情況作出書面說明,并由婚姻登記機關存檔。
處理方式三:先去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再登記離婚
除了選擇上述兩種方法離婚,另外也可以選擇“先補結婚證再辦離婚證”的方式,即雙方先到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然后再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根據以上規定,雙方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后,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補領結婚證,那么另一方可以持戶口本、身份證去原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出具婚姻關系證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以上為結婚證丟失該如何辦理離婚手續的三種處理方法,如果遇到類似于這樣的麻煩,可以參考使用。當然,婚姻是人生大事,當婚姻確實處于一個尷尬的瓶頸,那就放手吧,去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如果只是一時沖動,那一定得認真思考再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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