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如何規定的
一般情況下,對于兩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慮到其處于哺乳期,所以兩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一般歸屬于母親。不過如果有下列情形,孩子可以隨父親一起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4、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親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沒有什么不利影響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兩周歲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撫養權對于兩周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慮到其尚處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親的照顧,所以兩周歲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撫養權一般歸屬于母親。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決孩子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4)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的,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2、兩周歲以上優先考慮條件較好的一方。對于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取得撫養權的,則法院會嚴格地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確定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歸屬。下列情節可以作為法院優先考慮的因素:(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3、對于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非婚生子女,應當考慮其本人的意見。
非婚生子女撫養權怎么認定
一、 非婚生子女撫養權 怎么認定 不直接 撫養 非婚生子女 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確定具體意見可參照最高法院法發(1993)30號《關于人民法院審理 離婚 案件處理 子女撫養 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有關規定。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性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優先考慮: (1) 以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 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 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以準許。 3、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以準許。 對于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一般規定,有省市城市就在《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上就沒有把非婚生子女的這項權利給予高度的重視和保護,使非婚生子女得不到象婚生子女一樣應該得到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事實上,只有在立法上消除了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的差異,才能使非婚生子女的權利真正得到人們的認同和保護,同樣也只有這樣才可以使我們這個社會和一些人們從根本上將這種壓力和傳統的觀念改變過來,使非婚生子女不在被危害和歧視。 《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第二款規定: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而對婚生子女的規定就比較詳盡和細致了,其 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分別對婚生子女在出生后其父母對他們的撫養教育義務還有子女的姓氏、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父母離婚后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如何支付 撫養費 用、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等問題上都做了具體的分類和詳盡的規定,并且在第二十一條的第二款中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又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我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 醫療費 等費用。而在婚姻法的第二十五條的第二款中只規定非婚生子女的父母,應當負擔的子女的費用只有生活費和教育費而沒有對醫療費等費用加以規定,雖然在我國的婚姻 法規 定對于無效婚姻期間出生的子女,父母子女間的權利義務,不受父母無效婚姻的影響,確認和解除無效婚姻后,有關子女的歸屬及撫養費的負擔等問題均要適用婚姻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處理。 二、非婚生 子女撫養費 如何確定 非婚生子 與婚生子一樣,合法權益都受法律保護,不得歧視。父母雙方都有撫養的義務,撫養費雙方可以協商,若協商一成的,一般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 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就要按照法律規定的支付比例來判定的。根據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2、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 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七條第2款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在父母 解除同居關系 的時候,即使是非婚生子女,在尚未成年的情況下,也是要對子女的撫養問題作出處理。而其中不管是對 撫養權 的處理還是對撫養費的計算,其實與對婚生子女都是一樣的。還是哪一方的撫養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更為有利,那么獲得 孩子撫養權 的可能性相對就要大一些。
民法典關于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規定
法律主觀:
民法典非婚生子女撫養權的確定原則是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十六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沒有次數限制。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八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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