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出軌要離婚,女人需要什么賠償
現在社會上離婚率越來越高,這也就給很多人提了一個醒,那就是在感情破裂的情況下,如果夫妻一方選擇離婚,那么另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賠償。一般情況下,如果男人出軌,要離婚時女人要得到一定的經濟賠償。什么情況下能夠得到經濟賠?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與他人男人出軌而要離婚時需要賠償財產損失。如能證明有出軌行為存在并及時和另一方協商解決后才可以判決賠償。
1、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這種行為是構成刑法上的重婚罪的要件要求之一。所謂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的行為,是指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所謂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行為,是指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且尚未領取結婚證等等行為。實踐中經常會出現一些重婚婦女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情況。因此這種情況下,夫妻一方被追究民事責任時能要求另一方賠償其經濟損失。
2、與他人有配偶者與他人損害其配偶合法權益的,由過錯方承擔民事責任。夫妻一方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享有所有權,有義務妥善處理離婚后的財產分割問題。因此,配偶方如果存在有婚外情行為或者與他人那么就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不過需要有證據證明財產損失情況。《婚姻法》第就是家庭成員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家暴的性質不同于一般的身體暴力,更不是性暴力,家庭暴力具有家庭內部性和社會危害性,也具有一定的暴力形態。在離婚時夫妻雙方要想獲得經濟賠償,必須提供有效證據來證明對方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比如說丈夫在外有婚外情后與其他女性也有權要求夫妻雙方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離婚賠償。
4、有其他重大過錯
在司法實踐中可能會存在以下情形:①有配偶者與他人但是如果夫妻雙方都是無過錯方的話,那么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當然在實踐中有些女性會提出一些要求比如離婚賠償或者分割財產的權利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屬于共同生活過的一份子之間,對于婚后與他人的行為也不能簡單地以夫妻間為共同生活關系來衡量和處理,還需要結合具體情況來綜合考量。另外如果當事人雙方的離婚訴求在提出同時也是會被駁回訴訟請求的。
丈夫出軌妻子提出離婚可以賠償嗎
離婚訴訟是指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而解除婚姻關系的訴訟。夫妻雙方因感情破裂協議離婚,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一方請求離婚的,人民當事人一方要求離婚的,應當準予人民不予支持。關于損害賠償問題的解釋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或妻違反忠實義務等侵犯夫或妻權利、損害家庭利益的行為,致使配偶一方死亡或者對子女、家庭造成嚴重影響的”。因此一般都會將涉及夫妻感情破裂等行為與損害賠償相結合。
1、如果夫妻之間的婚姻關系解除了,就不能要求離婚損害賠償,但為了保護另一方的合法權益,在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由于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了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律后果,所以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離婚時,如果在離婚訴訟中請求損害賠償的話,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是我國《婚姻法》中對婚姻過錯賠償的主要內容。《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夫妻有互相忠實的義務。”這是我國婚姻法中對公民人身權利最基本、最重要要求之一。結婚自由是公民必須享有的基本權利。夫妻應互相忠誠和互相信任,這一責任應該由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如果一方或雙方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損失時,就應按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婚姻法》規定:“損害賠償以補償其所受的人身損害為主要目的,而不以離婚判決確定財產分割以及子女撫養問題等直接關系到子女撫養權或財產繼承權歸屬等具體事項為重。”這是符合婚姻道德準則的行為方式和義務規定來處理損害賠償問題。
2、在出現離婚損害賠償時,法官一般會綜合考慮兩個方面來考慮:
第一是過錯的嚴重程度,這主要是結合具體案件來確定,但并不是說過錯越大就越好。主要是考慮夫妻之間是否有過錯,方過錯是多少。如果事實成立,而且造成了損害事實的發生,則會要求賠償金額越大越好,反之越小越好。第二是造成了對家庭或個人利益損害程度,如夫妻發生共同債務、子女撫養權或撫養權、住房及其它財產利益(如贍養費等)等。法官會綜合這些情況來確定賠償金額,如果認定造成嚴重危害結果,那就會給女方一定數額的損害賠償,如要判給男方也要綜合考慮雙方之間所存在過嚴重危害結果。
3、在出現離婚損害賠償時應該注意幾個問題:
1、侵害人的過錯責任:包括過錯與責任,即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以及法律對民事侵權的責任承擔方式有明確規定情況下,對此類侵權行為進行賠償時,應首先適用《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2、損害賠償數額應適當:損害賠償數額應當適當高于因配偶一方有上述行為而導致對方遭受財產損失,或者雙方各自支出的必要費用。3、損害賠償數額不應過高:損害賠償應盡量不超過家庭總收入和家庭支出的合理費用,但對必要的費用,如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等,可以酌情增加或減少幅度相應地不能超過實際支出費用;無過錯方如果要求損害賠償后再則難以得到也不會支持。4、關于共同財產分割:如一方在共同生活中所負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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