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法院怎么收費
房產糾紛案子起訴費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1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 4、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照下表比例計算訴訟費。 案件類別財產數收費標準 離婚案件不涉及財產分割每件10—50元 涉及分割的財產不超過10000元不另收費 涉及分割的財產超過10000元超過部分按1%交納 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每件50—100元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10—50元 財產案件爭議金額或價額(下同)不滿1000元每件50元 1001—50000元的部分按4%+10交納 50001—100000元的部分按3%+510交納 100001—200000元的部分按2%+1510交納 200001—500000元的部分按1.5%+2510交納 500001—1000000元的部分按1%+5010交納 1000001元以上按0.5%+10010交納 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案件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每件500元—1000元 行政案件治安行政案件每件5元—30元 專利行政案件每件50元—400元 其他行政案件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每件30元—100元 行政賠償案件不收費 勞動爭議案件每件20—50元 破產案件按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減半交納最高不超過10萬元 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價額10000元以下每件50元 執行金額或價額10001—500000元的部分按0.5%交納 超過500000元的部分按0.1%交納 申請訴訟保全措施保全金額或價額不滿1000元每件30元 保全金額或價額1001—100000元的部分按1%+20交納 保全金額或價額超過100000元的部分按0.5%+520交納 5、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6、行政案件按下列標準交納: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納30元; (2)專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納400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交納。 7、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50元。 8、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9、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50萬元以下的按標的×0.5%+50交納;50萬元以上的按標的×0.1%+2000交納。 10、申請訴訟保全措施,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30元;財產保全金額1千元至10萬元的按財產保全額×1%+20元計算;超過10萬元的,按財產保全額×0.5%+520元交納。 11、其他訴訟費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訴訟收費辦法收取。 12、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管轄權異議的裁定不服提出上訴的,受理費每件為50元。 依照《民訴法》第179條第1款(1)項之規定(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申請人應按規定交納訴訟費。當事人對一審判決或裁定未提出上訴,一審判決、裁定或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提出再審申請,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申請人應按規定交納訴訟費。如當事人對再審判決或裁定不服,又提出上訴的,上訴人應按規定交納再審上訴費。 確有經濟困難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有關規定,決定當事人是否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
離婚房產訴訟費收費標準
法律分析:
如果是單純的房屋權屬確認之訴、不涉及給付內容的:應屬于不涉及財產糾紛的非財產案件,訴訟費應按件收取、而不是按訴訟標的額(實際上也沒有標的額)收取,每件收取50至100元。訴訟分為三類:一是給付之訴;二是確認之訴;三是變更之訴.侵權案件雖也有屬于確認之訴,但因為涉及侵權賠償的給付問題,《訴訟費交納辦法》特別規定為涉財案件,按標的額收取訴訟費,但房屋僅是權屬確認時,應不屬于涉及財產給付的財產案件。如果房屋權屬確認后、分割房產時:屬于涉及財產案件,應按標的額收取訴訟費用。房屋確權糾紛一般是案件難易程序和標的大小來計算的訴訟費的,按規定確權訴訟也只能按件收費,但有些當事以確權為由少交訴訟費,因此很多法院按標的物價值比例收費。
【法律依據】:
《訴訟費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第(二)項 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離婚分割房產財產法院怎么收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法院收取離婚案件的受理費為,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離婚案件中,為防止一方轉移財產,導致判決生效后不便執行,律師一般會建議當事人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也需要交納相應的費用。法院收取財產保全費的標準是: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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