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離婚手續怎么辦理流程圖
1、寫好離婚起訴書。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4 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5、開庭、審理、判決。
異地辦理離婚手續是怎樣的流程
身在外地的夫妻如果想要離婚的話,其實不一定非要回到本地辦理離婚手續的。但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也要知道,此時不允許協議離婚,只能通過訴訟方式來離婚。那具體來說異地辦理離婚手續是怎樣的流程呢?律圖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離婚手續怎么辦理
離婚手續怎么辦理?這是夫妻雙方在要離婚時迫切想知道的事情,法律上規定的離婚方式有兩種,一是協議離婚,一是訴訟離婚。而離婚手續也會因為離婚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一)協議離婚手續怎么辦理
1、申請
(1)雙方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2)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3)其中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在審查過程中,必須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后,對于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對于不符合法定條件而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當事人從領取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二)訴訟離婚手續怎么辦理
1、提出離婚一方起草離婚起訴狀;
2、準備離婚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和相關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離婚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二、異地辦理離婚手續是怎樣的流程
夫妻雙方各自在異地,如何辦理離婚手續,這也與離婚的方式有著密切的聯系。
(一)協議離婚
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當事人雙方可到原結婚登記機關或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離婚。
(二)訴訟離婚
夫妻一方在外地,其中一方又不愿意離婚,或愿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財產處理等方面未達成協議的,根據我國法律有關規定,可區分不同情況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1、向被告住所地(通常指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也就是說,由要求離婚的一方向不愿意離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2、向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3條的規定,夫妻一方在外地的下列情況,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一是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二是被勞動教養的人;三是被監禁的人。
3、非軍人對軍人提出的離婚訴訟,如果軍人一方為非文職軍人,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如果離婚訴訟雙方當事人都是軍人的,向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團級以上單位駐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4、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向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向原告起訴時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由于在異地離婚不能通過協議方式,因此說到異地辦理離婚手續是怎樣的流程,其實主要就是指的訴訟離婚的流程,這是比協議離婚的流程要復雜一些的。但無論是哪種方式下的離婚,此時其實都是需要滿足了規定的條件才行,不然最終就不能達到離婚的目的。
在異地可以起訴離婚嗎
可以在異地辦理,需要提供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證明,然后到該地區起訴要求法院判決離婚。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雙方均被注銷城鎮戶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當事人的戶籍遷出后尚未落戶,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該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戶籍遷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超過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一)異地起訴離婚程序: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78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1079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異地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一、異地離婚手續辦理流程怎么走
異地離婚手續辦理流程如下:
1、主張離婚的一方向管轄法院提出離婚主張,并提交相關材料;
2、法院依法受理案件;
3、法院進行離婚調解。調解不成的,進行審理,確認夫妻感情破裂的,應準予離婚。
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二、異地車輛夫妻離婚過戶流程
1、雙方一起持身份證,帶著車,一起到車輛登記車牌車管所申請辦理過戶,需要車輛違章事故處理完畢,車輛手續證件齊全,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2、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3、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證明、憑證。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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