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訴訟時效
離婚協議是沒有訴訟時效這一說法。離婚協議一經雙方簽訂并且到離婚登記辦理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立即生效。雙方當事人需要根據離婚協議上的約定執行。但若雙方離婚后一年內對財產分割反悔的,可以起訴至法院要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規定的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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