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個人債務
個人債務是區別共同債務的一個法律概念,通常在涉及夫妻關系的借款糾紛中出現。我們都知道夫妻雙方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就個人財產范圍作出約定,而夫妻也可就債務是否屬于個人債務進行約定。夫妻個人債務是指夫妻約定為個人負擔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無關家庭共同生活時所產生的債務。確定債務是屬于夫妻個人債務,還是屬于夫妻共同債務,會對債權人主張債權時有比較大的影響。1、債權人除非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否則無權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其配偶主張債權;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對外負債的,該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除非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3、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債權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因此,債權人在借錢給他人時,需要明確該筆債務是屬于其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以免在還款期屆滿后無法拿回借款?!痉梢罁俊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三條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個人債務認定標準是什么呢
1、夫妻一方舉債中, 債權人 和 債務人 明確約定該 債務 為一方 個人債務 的, 2、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3、能夠證明該債務不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 4、能夠證明債務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 5、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財產權利所產生的債務,因其性質和法律特征的特殊性、專屬性,應推定為其個人債務。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 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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