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不一定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
作為社會的80后和90后,大多數都是獨生子女。很多人認為我是家里唯一的孩子,父母的遺產肯定屬于我個人。如果你這樣想,你可能會吃大虧。
有這樣一個事件:甲是父母的獨生女,父親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35平方米的房子。父母因交通事故雙雙去世,家里只有爺爺奶奶還在。甲想把房屋過戶到自己名下,但甲拿著房產證和父母的死亡證明去房管局要求過戶被拒絕。理由是房產不全是她的。
很多人看到這個都懵了吧,父母只有我一個孩子,為什么不能把他們的房子都歸我呢?你別不服,實際上法律是這么規定的。獨生子女可能不會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父母遺產的一級繼承人除子女外,還包括父母的父母,即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去世或放棄遺產,獨生子女才可以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
因此,如果父母希望獨生子女完全繼承遺產,最好的解決方法就是立一份遺囑。在很多中國人看來,立遺囑是不好的,不吉利的,但是,通過立遺囑,可以在事后處理。避免遺產糾紛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通過立遺囑,可以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處理財產也可以避兔子女和親屬為爭奪遺產而引發家庭糾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
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分析:
獨生子女不一定能夠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因為獨生子女的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如果在世,就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如果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都不在世,獨生子女就可以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獨生子女的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與獨生子女一樣,具有繼承權,可以繼承獨生子女父母的遺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法律分析:獨生子女不一定可以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如果父母有遺囑將全部財產歸獨生子女,那么是可以繼承全部財產的;如果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進行,法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第一順序繼承人都健在,則需要共同分割財產,獨生子女不能繼承全部財產。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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