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首先,要區分財產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一般而言婚前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后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由在世的夫妻一方先分得一半。
2.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對于去世一方的個人財產(包括婚前財產及歸去世一方個人所有的夫妻共同財產)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如下:配偶、子女、父母,也即上述三類人平均分配,符合法定情形的,也可以少分或者多分。
3.在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遺囑分配去世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法律分析:一、繼承的方式有兩種,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應當去做公證繼承,如果協商不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訴
二、遺產分配的規則:
1、先將老人的遺產從夫妻共同財產中分離出來;
2、老人的遺產由他的父母(如果還在的話)、現在的配偶和所有的子女共同繼承;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