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懷孕期間的離婚協議書撰寫方式是:1.寫明夫妻雙方的身份信息、結婚時間等基本情況;2.寫明雙方協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3.寫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4.寫明子女出生后撫養權歸屬協商一致的意見和撫養費支付方式、數額;5.雙方簽字,署上日期。女方在懷孕期間,男方是不能提出離婚的。但是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的話,雙方經過協商一致決定離婚的,不在此限。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出具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還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法律分析:書寫離婚協議書是有效的,法律規定,離婚協議書無論是手寫還是打印,都是有效的。離婚協議書的書寫要求:必須表明是男女雙方自愿離婚,協議內容也是雙方自愿達成的。必須對子女的撫養權和財產、債務做出合理的分配。協議內容應當清晰可辨,不得涂改。協議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協議必須是一式三份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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