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離婚后還能上訴嗎
一、判決離婚后還能上訴嗎
1、判決離婚后還能上訴。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離婚案件審判程序是什么
1、到法院起訴離婚,當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遞交《民事訴狀》,訴狀中應注明離婚的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后,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
2、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在開庭3日前通知當事人;
3、定期開庭。法庭審理后,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判決;
4、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一審判決離婚能上訴嗎
按照我國相關規(guī)定,離婚案件和其他民事案件一樣,當事人對法院做出的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在法律規(guī)定的上訴期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是如果錯過了上訴期,就不能再上訴了。因此,在上訴期內,一審判決離婚的,是能夠上訴的。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離婚判離后可以上訴嗎
可以的,與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離婚 案件是可以上訴的,但是必須要注意上訴時間,一旦錯過上訴期間,就不能再上訴了。當事人不服 一審 判決的,應當在 判決書 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應遞交上訴狀。上訴狀應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 答辯狀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5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答辯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5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 證據 報送第 二審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 立案 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不得申請再審。
離婚判決可以上訴嗎
法律主觀:
能上訴。一審判決準予夫妻倆離婚,被告不服可以在 一審判決書 送達15天內提出上訴。如果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法院會以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二審是終審,有二審準予離婚的判決書,離婚當時就生效了。
法律客觀:
《 民事訴訟法 》規(guī)定: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相關推薦:
最新繼承法全文(新民法典遺產繼承法全文)
怎樣訂立遺囑信托(辦理遺囑信托的需要哪些條件)
遺產稅的征收范圍(中國遺產稅開始征收了嗎 稅率是多少)
離婚房產問題(離婚房產分割問題)
非法同居生子(非婚同居可以生孩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