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嫩草国产线免费观看_欧美日韩中文字幕在线观看_精品精品国产高清a毛片_六月婷婷网 - 一级一级特黄女人精品毛片

婚后公婆給老公的錢算婚內共同財產嗎,法律如何規定共同財產的?(婚后父母給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首頁 > 婚姻繼承2023-09-27 00:51:01

結婚后賺的錢都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結婚后賺的錢是否都算夫妻共同財產要視情況而定:
1、在雙方無約定的正常情況下,夫妻一方或者是雙方在婚姻期間所得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對其都享有所有權;
2、雙方約定婚后財產各自所有的,則婚后收入就不能認定為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各自的收入歸個人所有,無需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的特征如下: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以及無效或者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者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者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和夫妻約定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所有權,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凡是重大財產問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處理。
綜上所述,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或取得的財產。在雙方無約定的情況下,結婚后任何一方賺的錢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規定

法律主觀:

一、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 的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等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法律情形下的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及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具體主要指: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各項合法收入以及由該收入轉化而成的各項財產和財產性權利。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自 結婚登記 之
日起至離婚登記或離婚判決生效。具體的應包括:
(一)夫妻雙方各自的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性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是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繼承或接受贈予所得的財產;
(五)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額;
(六)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婚后夫妻工資收入是共同財產嗎
夫妻婚姻關系續存期間,如果沒有專門的約定,婚內任一方取得的工資收入都屬于共同財產。在離婚時要平均分割。如果有約定,則按約定,另一方不能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后父母給的錢算共同財產嗎

婚后父母給的錢算共同財產嗎
婚后父母給的錢算共同財產。
婚后父母贈與的財產一般來說如果沒有特殊說明屬于夫妻共同的財產,贈與合同中明確說明出資是贈與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贈與財產則歸屬于夫妻受贈者一方。
具體如下:
1、法律上所認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擁有的財產,雙方均有使用權的財產,可以是物質資金、或抽象財產;在分配財產時按照國家規定利用同意度量標準評估分配;
2、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后父母給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結婚以后父母給的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的這個問題,需要根據當時的情況來分析,如果父母在給錢的時候,就明確表示是只給自己一個人的,這種狀況就不算夫妻共同財產,假如父母對這個問題沒有什么明確的表示,那婚后父母給的錢就是夫妻共同財產。

一、婚后父母給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這個要看父母在贈與時是否明確了只對一方的贈與,如果明確了財物只是對一方的贈與,那就算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沒有明確贈與時對一方的贈與,那么就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是屬于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二、結婚登記的條件      1、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的具體化,是結婚的必備的、首要條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這六個字,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首先,結婚必須雙方自愿,而不是一廂情愿,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為轉移,不許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辦;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強同意,這就排除了一方或雙方半自愿半包辦的情況。“不許任何一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對“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的補充和強調。前面的規定是從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規定是從反面加以限制。      2、必須達到法定婚齡。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以鼓勵。”      法定婚齡是指法律上規定的男女結婚的最低年齡。雙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齡,不得結婚;達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齡后才允許結婚。這樣規定是有充分科學根據的,是完全符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勵晚婚、晚育。      3、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在“結婚”一章中并未對一夫一妻制作專門規定,但在總則一章中已明確規定實行一夫一妻,禁止。因此在審查結婚申請時,必須嚴格掌握這個條件,認真核實。申請結婚必須是未婚者或者喪偶、離婚的人,避免發生重婚。      很多時候人們都是沒辦法證明這筆錢是父母給的,然后也沒辦法證明父母當時只表示給自己一個人,所以,無憑無證的情況下也只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來處置。畢竟,法官在審理類似案件的時候,不可能就只聽從自己還有自己父母的片面之詞。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內容。

相關推薦:

刑事犯罪與公務員(刑事犯罪對公職的影響)

刑事證據的復印件(刑事證據的三性 復印件就不能采性嗎)

離婚精神失常(為什么有的人離婚就瘋了)

離婚糾紛評析(社會工作者介入夫妻離婚個案分析)

離婚能回頭嗎(人一旦有了離婚的念頭 還會回頭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