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的離婚協議簽字就生效嗎
夫妻雙方的離婚協議并不是簽字就生效。離婚協議在離婚登記后生效。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第十三條規定,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協議書簽字了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協議書簽字了有法律效力嗎一、離婚協議書簽字了有法律效力嗎
1、離婚協議書簽字了就已經成立,但是還沒有生效:
(1)離婚協議屬于附條件生效的協議,即以離婚為生效條件,若離了婚,協議內容有效;
(2)若還沒有離婚,條件不成就,協議當然不能生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二、離婚協議丟了怎么補辦
離婚協議丟了補辦方式如下:
1、如果是還未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需要與配偶重新簽訂一份離婚協議;
2、如果是已經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可以拿著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復印一份并加蓋公章。
離婚協議簽了字有效嗎
法律主觀:
離婚協議不是一簽字就有效的。還必須辦理完離婚登記手續才會生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應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即可發給離婚證,離婚協議自此生效。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離婚協議書簽了字就生效嗎
離婚協議書簽了字沒有生效。離婚協議簽字了協議成立但并不生效,需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完離婚登記后才能生效。
離婚協議生效需要滿足的條件如下:
1、離婚協議是雙方自愿離婚,并對財產、子女撫養權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簽訂的;
2、離婚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規定,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3、離婚協議經雙方辦理了離婚登記,由婚姻登記機關備案后生效。
婚內協議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2、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簽訂協議時,一方不得欺詐、脅迫另外一方簽字;
3、協議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也不得違反公序良俗原則;
4、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合法權益。需要注意的是,婚內財產協議的生效時間一般在協議簽訂后,不公證并不影響協議的效力。但是,離婚協議則不同。離婚協議書雖然可以在婚內簽訂,但是不去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協議并不發生法律效力。也就是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前,離婚協議可隨時反悔、修改。因此,婚內簽訂的協議并不當然有效。
綜合上述,離婚協議簽字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后可以生效。在辦理離婚手續前,只要夫妻有一方反悔,離婚協議就不發生法律效力。法院審判時,也不會根據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作出判決。簽了離婚協議只是代表雙方達成了離婚的合意,但雙方并沒有解除婚姻關系,而離婚協議是以離婚為生效條件的附條件的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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