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說放棄繼承了,又反悔了可以嗎?
如果只是口頭上放棄了,當然不會算數,因為如果自己有繼承權,想放棄繼承,是應該簽一份協議的。繼承權是沒有那么輕易就被放棄的,如果自己反悔了,只要沒簽協議是可以爭取的。畢竟繼承權關系到自己繼承遺產的問題。對于重大事情一定要深思熟慮,如果沒簽協議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繼承權放棄后能否要求恢復
繼承權放棄后能否要求恢復一、繼承權放棄后能否要求恢復
1、繼承權放棄后能否要求恢復,具體如下:
(1)如果遺產已經繼承完畢的,就不能再反悔了;
(2)如果繼承還沒完成,那么放棄繼承權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撤回放棄繼承權,法院再根據具體的情況來決定是否采納。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二、放棄繼承權有效的條件有什么
放棄繼承權有效的條件如下:
1、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前作出;
2、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必須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來,不可以用默示的方式。一般情況下,應當以局面形式向其他繼承人表示,如果用口頭方式表示的,本人承認,或有其他充分證據證明的,也應當認定有效;
3、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應當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繼承人親自作出。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繼承人放棄繼承權;
4、放棄繼承必須是繼承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如果有采取欺騙、威脅或脅迫等強制手段,讓繼承人違背真實意愿而作出的放棄繼承表示,這種放棄是無效的;
5、放棄繼承的效力應從繼承開始計算。也就是說,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權,那他從繼承一開始就沒有了繼承權。
后悔繼承權能不能恢復
放棄繼承權又后悔的,是否能恢復繼承權需視情況而定。若在遺產處理前,將根據法院決定是否可以撤回,如果是在遺產處理后,繼承人將不再享有分割遺產的權利。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一)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二)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三)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于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四)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五)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繼承權放棄后還能恢復嗎?
繼承權放棄后一般不能恢復,但其放棄行為尚未生效的除外。根據相關相關法律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自該表示到達其他繼承人時,放棄行為生效。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第三十八條
繼承開始后,受遺贈人表示接受遺贈,并于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遺贈的權利轉移給他的繼承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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