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家庭暴力?怎樣處理?
家庭暴力指在家庭內發生的身體、心理、經濟等方面的暴力行為,它可能導致受害者身心受傷、殘疾甚至死亡。家庭暴力的形式多種多樣,包括言語上的威脅、辱罵、扣壓財產、打、踢、推搡、掐、捆綁、性虐待等行為。
面對家庭暴力,需要采取合適的措施來解決問題。下面是一些常用的方法:
1.保護自己:暴力行為發生時,首先要保證自身的安全,如保持冷靜、逃離現場、呼救等。
2.尋求幫助:可以向家人、朋友、鄰居、律師、醫生、社工等尋求幫助,也可以撥打相關熱線電話,如110、120、12338等。如果情況特別緊急,應該立即撥打119報警。
3.法律途徑:可以通過起訴、申請保護令等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心理治療: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往往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需要尋求心理醫生的幫助。
5.家庭治療:如果暴力是由于家庭內部矛盾引起的,可以通過家庭治療來解決問題。
總之,應該采取合適的措施來保護自己和他人,避免再次發生家庭暴力。
語言暴力算家暴嗎
語言暴力算家庭暴力嗎
言暴力也屬于家庭暴力。語言暴力,就是使用謾罵、詆毀、蔑視、嘲笑等侮辱歧視性的語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損害,屬精神傷害的范疇。
暴力往往需要依賴肢體等武器,令對方造成心理威脅及身體傷害,而語言暴力就是利用語言作為武器,去達到上訴的暴力目的。在這個層面上看,語言暴力與肢體暴力其實并無二致。
然而,兩者最大的分別在于,肢體暴力能夠透過檢驗受害人身體上所受的傷害,從而評估暴力的程度及施暴者的刑責;而語言暴力卻難于檢驗受害人的傷勢,因為往往是屬于精神上或名譽上的傷害。
當我們要判斷某一句說話是否屬于語言暴力,暴力的程度的時候,就需要評估施暴者的動機(純粹的情緒發泄還是有意識的傷害),兇器——即用語措辭在特定語境下的殺傷力有多大,還有就是受害者的身體上或精神上或名譽上的傷勢有多重。
家庭暴力的責任
根據解釋,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給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家庭暴力是一種侵犯人權、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實施這種行為的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怎樣應對家庭語言暴力?
一提起家庭暴力自然會想到軀體暴力,還有另外一種家庭暴力也不容忽視,這種家庭暴力叫語言暴力,即配偶及家庭成員之間的語言上的貶損和責備。那么,怎樣應對語言暴力呢?
1)置身事外。千萬不要陷入任何具體的指責和事件中。無論對方說什么,都不要具體應對,要保持距離,這樣可以看清事情的全貌。置身事外,與不負責任不是一回事。為了負責,才需要看清楚,而旁觀者清,自古不變之理。
2)描述對方。像一個局外人一樣平靜地描述對方的狀態,“這么激烈,發生了什么?”這會進一步激怒對方嗎?會,那又怎樣?
3)表達困惑。無論對方說什么,你都表示困惑:沒明白,沒聽懂。人在憤怒情況下,的確也說不明白。這樣逼著對方重復,不斷重復,重復多了就沒脾氣了。反正對方付出多,你付出少,咱耗得起。不知者不怪么,沒明白就很難接受任何指責不是嗎?
4)描述自己狀態。你反應這么激烈,我的情緒都跟著波動了,我都火大了,我都控制不住了。可是我也納悶,你既然這么有理,你非要用這種方式表達嗎?你到底是要發泄不滿,還是要我做什么?
這些做法,不是裝糊涂,而是還原真相。這并不容易。可是世上不存在不付代價的應對方法,要么傷痕累累,要么及早準備。
這種應對的思維模式:就事論事。我并不知道事情是什么,所以就需要弄清楚。暴力是對方主動挑起的,對方就有責任說清楚。說不清楚,當然就不能盲目反應。
理想的應對方式,既不會反應過激,也沒有反應不足。恰如其分,這個分寸,就如煎雞蛋,不多多練習,掌握不了火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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