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問題一:起訴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婚前購買并全額支付了房款的,屬婚前財產,不過要舉證
婚前房屋已過戶至配偶名下的,屬于共同財產
房屋婚后買的,房屋一人一半,貸款一人一半,不過可以歸并
借款一般要提供借條及債權人出庭作證,最高院司法解釋二,建議看看
現在對債權人利益保護很好,對非實際借債的婚姻一方不利
理論上來說,你不知道的債務,你也要負責。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網上自己搜
兩種情況下不知情非借債方可以免責
1、借債時明確約定是個人債務。2、雙方婚后有財產和債務約定,且債權人知道該約定。
司法解釋二不太合理,但現實就是這樣
現在可能實踐中有些法院不一定按照這個判,看你運氣了,呵呵
順便問句,你哪的,我揚州某區法院的,呵呵
問題二:關于起訴離婚條件和財產分配! 對于你的提問,分析后結合實際的婚姻案件審判情況下,一一對你進行解答。
1,現有房產價值30萬,如女方起訴離婚,該如何分配財產?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房子30萬元,可以判給男方,男方給付你15萬元的房產分割款。房子如確為婚后購買,即使是產權落在男方名下,也應是夫妻共同財產。
2,如用男方外遇和同居為由起訴離婚,時候可以多分財產?是否需要收集證據?
男方有外遇,是在婚姻生活中有過錯,你可以離婚的同時,提出賠償,可以多分財產或得到補償。但你需要證據證明男方有外遇的事實。
3,分財產時兒女是否可以分到財產?
小女兒已經出嫁成人,不能分到你們的財產。
4,離婚后如果兒女全都判給女方,是否會對財產分配產生影響?
兒女判給女方后:也就是說,男方年齡大了后,關于撫養問題,是不是就跟女兒沒任何關系了?
女兒已經成年,不存在撫養問題,也不會判決給任何一方。男方在女兒未成年時盡到了撫養義務,待無生活能力時,女兒應對亥方進行贍養義務。
婚姻出現嚴重危機,無解決辦法時,雙方可以協議離婚,由雙方協商財產分割比例。但同時,也要注意到婚姻關系期間的債務分擔問題。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問題三:起訴離婚財產分割怎么做 婚后財產屬
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一般均分,但是可以要求婚姻損害賠償,婚姻損害賠償的條件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至于起訴
離婚財產分割
,在夫妻沒有財產約定的情況下,一般按照平分原則分配財產;如果一方有過錯的話,一般會照顧無過錯方;如果一方有過錯,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要求賠償。
起訴離婚財產
分割通常方法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問題四:如法院判離婚,財產會如何分割? 房子是你婚前的財產。歸你。
她父母給的你們一萬元裝修款,是對你們兩人的贈與,是共同財產不必償還。
你欠的一萬元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共同償還。
孩子歸女方撫養。
對于你這樣的情況,估計法院會判你給女方一定的補償,具體多少有待于法院的自由裁量權。
問題五:女方起訴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一般先會進行調解,不會直接判離,財產按照你們兩個人的協商分割,房子肯定會有你的一份,畢竟這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但是你得有證據證明是你們兩個共同買的。如果你們很有錢的話,如果你覺得非離不可的話,一定要注意女方,不能讓她偷偷轉移財產。一句話說,只要是夫妻共同財產,你們協商分配,要多要少就看你自己了
問題六:可否先判離婚,再分割財產 不可以先離婚后分財產。訴訟離婚涉及的主要是財產問題和撫養權問題,一般情況下不能另行起訴!
財產分割協議是協議離婚的一部分,與離婚訴訟是兩種完全獨立的離婚制度,二者在具體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協議離婚中的自愿原則貫穿了包括財產分割在內的每一個環節。在財產分割協議中,一方可將自己的財產以財產分割的名義給予對方都可(與此對比,訴訟離婚中則只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處理一方個人財產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協議離婚中的自愿原則的財產分割協議只能作為協議離婚的一個環節而不可獨立于協議離婚之外,不能用于訴訟離婚中。
婚姻法具體規定為: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問題七:如果起訴離婚怎么分割財產 屬于雙方的財產共同分割,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問題八:關于起訴離婚的財產分配,是不是誰先提出起訴,誰在財產上分割的比例就會少呢? 不一定,你所說的比較片面。
離婚官司中,先提出離婚的一方如果同時提出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那么首先你要繳納按照你們財產標的額的多少來繳納訴訟費,所以首先提出離婚的一方在第一次離婚時如果提出分割財產的要求會比較吃虧,因為如果多方不同意離婚,訴訟費你負擔的會比較多,再次,第一次離婚法院通常不會判離。所以最好先不要提出分割財產,因為如果法院判離得話,依然可以分割你們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通常在分割的時候是夫妻一人一半的。不過為了保護困難一方的利益,法律上有一條規定“離婚中分割財產時,對于經濟上比較困難的一方,可以多分”,所以如果你的妻子在生活收入上如果比較困難,無法保證正常的生活的話,在分割財產時可以多分,否則只能夫妻平分。
沒有所謂的誰先提出離婚誰在分財產時就應當少分的說法。
望采納
問題九:法院判決離婚財產怎么分配 1、離婚可協議或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在戶口所在地做離婚登記,訴訟離婚可在對方戶籍所在地法院,對方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2、協議離婚由雙方就離婚、孩子撫養、財產與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后,到夫或妻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記離婚。3、無法協議離婚的,應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標準的,應會判離。如存在婚姻法第32條規定情形的,屬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孩子未滿兩周歲時一般優先歸母親撫養,滿兩周歲法院將根據雙方實際條件按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確定孩子歸屬,滿十周歲法院還會征求孩子的意見。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有權探視并支付撫養費。撫養費標準,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撫養費;無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據孩子實際支出、當地的生活水平及雙方經濟狀況綜合認定。離婚時共有財產、債務一般平分,個人財產、債務歸個人,但對女方和子女有照顧。不存在或雙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條規定情形的,離婚時互不賠償;否則,無過錯方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一方有經濟困難的,可在離婚時要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已登記并共同生活的,離婚時一般不用退彩禮,但男方能證明因支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除外。
問題十:法院起訴離婚,不分割財產可以判離嗎? 在向法院起訴離婚的過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關系,而不要求對財產進行分割是法院是會受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訴到法院的離婚案件法院都會判決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性,法定的離婚事由包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情況。如果沒有上述事由或者法院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那么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但是如果夫妻雙方一致同意離婚但是對財產不進行分割,那么法院會尊重但是人的意愿,判決離婚但是不對財產進行分割。只是離婚天然地包含著子女撫養以及財產分割,在離婚時沒有一并處理的,在離婚后可以另行起訴要求處理。
訴訟離婚后財產如何分割
法律主觀:
1.雙方可以 協議離婚 也可以 訴訟離婚 . 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 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 的 (二)實施 家庭暴力 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 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 夫妻感情破裂 的情形。 看情形可以適用。 2.離婚后,一方 撫養 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 共同財產 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 債務 ,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 律師 來進行界定。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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