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可以放棄嗎
遺產繼承可以放棄嗎一、遺產繼承可以放棄嗎
1、遺產繼承可以放棄。遺產的繼承屬于權利,而不屬于義務,權利是可以放棄的。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放棄后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來辦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二、遺產的繼承順序是什么
遺產的繼承順序,具體如下:
1、第一順序是配偶、女父母;
2、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 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可以拒絕繼承遺產嗎
繼承人可以拒絕繼承遺產。只要法定繼承人在處理遺產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拒絕繼承遺產的表示;或者繼承人用口頭方式表示拒絕繼承,但是本人承認或有其它證據證明的,其拒絕繼承遺產的行為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繼承人拒絕繼承時不得損害他人利益。
繼承人拒絕繼承遺產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一、遺贈是否有時間限制?
接受遺贈有時間限制。如果受遺贈人在法定時間內不作出接受遺贈的表示,其繼承權就不再受法律保護;如果遺產承受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繼承權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間起訴,就喪失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保護的權利。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二、放棄繼承什么時候都可以嘛
放棄繼承不是什么時候都可以。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三、法定繼承有時間限制嗎?
法定繼承是沒有時間限制的,繼承開始后,遺產分配完畢前,繼承人都有權要求依法獲得分配。
但是如果超過法定期限的,當事人不能再通過到法院訴訟的方式處理遺產糾紛,只能自行協商處理。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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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繼承人可以放棄遺產繼承權嗎?
繼承人能放棄繼承權,放棄繼承權應當是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明確放棄繼承的真實意思表示,在放棄繼承書上簽字的就有效;繼承人合法放棄繼承權的,依法不能分得遺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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