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如何分擔?求解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據此,無論是協議還是判決,都應以三個方面的因素為確定依據:一是子女成長的實際需要;二是父母雙方的實際負擔能力;三是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子女撫養費有以下3種具體的計算方法: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第二,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第三,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怎么申請撫養費增加?
申請撫養費增加要提高什么資料文|方逸敏
夫妻離婚后,父母與子女的關系并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父母仍有向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平等支付撫養費的義務與權利,對非婚生子女也是如此。本文將結合審判實踐,對 “生效協議或判決能否排除子女請求增加撫養費的權利”及“請求增加撫養費的限制條件”等問題作相關整理。
一、協議或判決明確撫養費數額后,子女能否要求增加撫養費
答案是肯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關于雙方負擔撫養費用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子女撫養費用的請求權是基于特定的親子關系而形成的身份權,得以主張撫養費的權利人是子女而并不是父母。撫養費糾紛案件中,原告一般為子女本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其向法院提起訴訟,撫養費的變更涉及子女的利益,應著眼于子女的合理需求。
二、請求增加撫養費的必要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可以起訴要求有負擔能力的父或母增加撫養費: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父或母一方未探望并關注孩子的健康成長,并不是增加其撫養費的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請求增加撫養費的必須條件是“父/母有負擔能力”,即撫養人支付撫養費的經濟能力。再考慮是否存在三個必要條件之一。
三、撫養費增加的數額限制
(一)法律規定
根據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四十九條,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前述比例確定。
但撫養費的數額并非固定,需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二)父或母長期在農村就業時的撫養費標準
1.若子女以及撫養人均在農村生活,則一般按照子女戶籍所在地及經常居住地的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基數,按一定比例計算。
2.若子女在城市生活上學,而撫養人父或母在農村就業的,撫養費以被告(父或母)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標準,再按比例計算。
(三)子女實際生活所需的費用界定
子女的實際生活所需并非指最低生活所需,該需求與父母雙方的經濟條件成正比,父母經濟條件越好,子女的生活需求水平越高。子女每月實際生活所需不盡相同,父或母的收入亦可能每月有所波動,但在一定的成長階段相對穩定,故除特殊情況外,一般撫養費的變化劃分為學齡前、小學階段、初中階段、高中階段。
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
1.生活費:審判實踐中一般指子女居住地城市/農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性支出。
而因購買手機電腦、商業保險、外出旅游產生的生活費,不屬于前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的“合理要求”。
2.教育費:指國家規定的公立教育機構按規定收取的費用。學前教育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取的學費、書費、雜費、住宿費、必要的社會實踐費用納入教育費范疇。
(1)未經協商同意的擴大性支出可不予支付:子女因就讀私立學校、國際學校、貴族學校產生的高昂學費與擇校費,或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上興趣班的學費等教育費用,不屬于合理費用,在一方未同意的情況下屬于擴大性支出,應由同意方支付。
(2)迫不得已產生的昂貴學費視為合理費用:若直接撫養一方照顧孩子的精力與時間有限,因考慮到孩子的身心健康與教育,在沒有其它辦法的情況下(如經抽簽未能抽中公立寄宿學校),只得就讀昂貴的寄宿學校的,可將其視為合理費用,若父母有能力負擔的,應予分擔。
3.醫療費:在原先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確定的撫養費中,包括的醫療費系指一般疾病的門急診費用,不包括重大疾病治療費用。
(1)子女一般性感冒、發燒等常規治療不能成為增加撫養費的理由。請求增加撫養費條件中的“患病”,一般指需要長期治療的慢性病或重大疾病。
(2)是否需要治療應從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考慮,父母事先商量與否并非治療的必要前提。
(3)對于子女未能參加少兒醫保導致該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無法報銷的情況,應根據父母雙方責任比例承擔未參保期間的醫療費。
四、提起增加撫養費訴訟時應準備的證據
1、證明對方與子女有撫養關系,對方有撫養義務:離婚協議書、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若屬非婚生子女,則可提供對方自認的聊天記錄、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報告書。
2、證明父母雙方的經濟狀況,以確定雙方的撫養能力:工資條或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卡流水、繳稅記錄等。
值得注意的是,單純的收入證明只能證明工作收入,但影響經濟狀況的除了工作收入,還包含兼職副業、房租收入、股票分紅、著作權等各項收入。
另外,村委會證明并不足以成為判斷申請人處于失業狀態、無固定收入的確鑿有效證據。
3、證明子女日常生活所需費用,進而證明原有撫養費不足以滿足子女日常生活所需:如日用品消費票據、餐飲消費賬單、淘寶購買記錄;錄取通知書、在讀證明、教育費發票;病歷本、醫療費發票等。
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以增加嗎
在 離婚 的同時其實就已經確定好了 撫養費 的數額,但在離婚之后隨著孩子的長大,在生活、學習上面的開銷可能會增加,這個時候其實也是允許增加撫養費數額。當然實際要求增加的時候,雙方可以協商一致確定增加多少合適,如果無法協商一致的話,也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官依法作出判決。 一、 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 可以增加嗎 根據司法解釋,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 、教育費、 醫療費 等費用。那么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以增加嗎?根據實際情況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是可以增加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情況都可以增加孩子的撫養費。 我國法院判定有關要求增加孩子 撫養 費的法定理由主要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 子女撫養 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如,原來的撫養費是數年甚至十幾年前訂的標準,已趕不上物價上漲的幅度了。 離婚后,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沒有重大變故,要求增加撫養費大多數情況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若是因為物價上漲、子女上學、患病等原因,原來約定支付的孩子撫養費不足以滿足子女實際所需,不能維持孩子的實際生活,這時可以依據《 婚姻法 》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要求對方增加孩子撫養費。 當然,如果是離婚后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收入沒有明顯增加,而對方收入增加較多的情況下,撫養孩子一方追加撫養費的要求,在孩子的實際需要沒有增加情況下,法院一般是不會支持的。 二、如何追加子女的撫養費? 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增加孩子的撫養費,可先與對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請求依法判決。 在夫妻離婚的情況下,需要同時對 孩子撫養權 問題作出處理,但這時僅僅限于未成年子女。其中確定好了 撫養權 歸屬之后,緊接著就是確定撫養費數額了。往往撫養費都是由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來承擔的。而在離婚之后,也允許對撫養費數額進行調整,包括增加撫養費和減少撫養費。
離婚后子女醫療費由誰負擔
2000年,張敬與丈夫肖軍因夫妻感情不和而離婚,7歲的女兒隨母親一起生活,其父每月負擔孩子200元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今年7月份,女兒患急性腎炎住院治療20多天,醫藥費達9000元。張敬在一家國有企業工作,因企業經濟效益較差,前不久成為下崗職工。由于經濟上極為困難,她無力支付女兒全部的醫療費用,于是去找前夫要求他交納女兒的醫療費,而肖軍目前已組成了新的家庭,經濟上也不寬裕。他提出,孩子已由法院判歸女方,離婚后自己已經承擔了孩子的生活費,因此,不能再增加醫療費。遭到前夫的拒絕后,張敬起訴到法院。 夫妻離婚后,子女的醫療費應由誰負擔?近年來,這個問題比較突出。根據新修改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也就是說,父母雙方應共同負擔孩子的一切費用。從上述情況看,孩子因腎炎而住院治療,其醫療費應由雙方共同承擔。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張敬之女因住院而花費9000元錢,這應該屬于“必要時”,張敬可以由此要求前夫一次性給付女兒醫療費的部分、大部分或者全部,應根據孩子父母雙方的經濟狀況而定,如果雙方協議不成可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同時,張敬因孩子患有疾病,還可以申請追加撫養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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